通知!通知!通知!海南省2019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在4月27日!

发布时间:2020-08-06


海南省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海南2019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已经出来了,各位已经通过了考试的小伙伴可以去指定地点领取属于自己的证书了!那么到底该如何领取呢?小伙伴们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一、海南考生什么时候可以领取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

根据证书发放通知,2019年海南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为427日起。即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会计资格证书领取点领取。

二、在省财政厅现场报名且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选择海南致达、海南桂冠、海南致胜和省会计学会的,请到省会计学会领取证书;

选择致达三亚培训部和三亚市财政局的考生,请到三亚市财政局领取证书;

选择各市县财政局的考生,请到相应的市县财政局领取证书。

了解完如何领取证书,那么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中级经济师的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经济系列初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

5. 具备博士学位。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海南省的考生们带来的全部内容啦,希望能对海南省的考生们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接下来还会给各位考生带来更多地区的证书领取通知,希望大家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 )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A.5 10

B.15 20

C.10 20

D.5 15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破产宣告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007年考试真题)下列各种方法,适用于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有( )。

A.交互分配法

B.定额比例法

C.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D.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的掌握。适用于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常用的方法包括: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定额比例法等。选项B、C、D均符合题意。而选项A是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方法。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下列有关盈余现金保障倍数计算正确的是( )。

A.净利润/货币资金

B.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C.净利润/经营现金净流量

D.货币资金/净利润

正确答案:B
参见教材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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