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呀:东莞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
你还不知道2019年东莞发出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没关系51题库考试学习网已经带来相关信息,来看看吧。
2019年东莞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从东莞市财政局获悉,2019年东莞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11月30日。
详情如下:根据豫人社办(2019)95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办理。
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办理。(市审批大厅西门5楼2979955)2019年度会计中级职称证书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每周二周三周四至各市(县)财政局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市财政局受理报名点为市直、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的考生,各县及舞钢汝州考生至各属地财政局办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当场发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证书。
领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11月30日。
市财政局:新城区长安大道和谐路口西100米路北。
新华区财政局:光明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卫东区财政局:建设路中段卫东区政府院内
。
局三楼湛河区财政局:湛南路东段沁园西路。
汝州市财政局:望嵩中路116号(汝州剧院旁边)222室。
舞钢市财政局:舞钢市垭口温州路中段。
宝丰县财政局:迎宾大道为民路交叉口局会计股211。
室郏县财政局:郏县行政路中段88号局会计科410室。
鲁山县财政局:顺城路与墨公路交叉口东北角二楼。
东叶县财政局:叶县新文化路东段五楼局会计股。
51题库考试学习网建议考生们证书领取后要小心保管,因为丢失后补办会很麻烦。更多资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公司将税务机关确定的应于2001年12月5日缴纳的税款20万元拖至12月15日缴纳,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该公司滞纳税款的滞纳金为( )元。
A.100
B.1000
C.10000
D.4000
滞纳金=20万元×0.05%×10天=1000元。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 )的罚款。
A.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C.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甲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向乙合作社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1年,利息为5%.乙合作社预先扣除利息1万元,甲企业实际拿到19万元。借款到期时,甲企业应偿还本金和利息共19.95万元。( )
本题考核点为借款合同。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19+19×5%=19.95万元。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董事长,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7人,6名同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8人,7名同意)。
(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7人,6名同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8人,7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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