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题量预计,你能得满分了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除了广大考生关心的考试报名、考试大纲问题,考试方式和题型题量也是至关重要的,2020年是否会有新变动,是否符合广大考生的基本条件,下面就紧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2019年的考试方式和题型题量介绍吧。
1.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方式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无纸化模式,考生可在考前一段时间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的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提前熟悉无纸化考试操作系统。此外,还要提高打字速度,进而提升应试水平,除此之外,需要考生尽量选择主流的计算机汉字录入方法,并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考生可以在考前进行相应的训练。
2.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题量
(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2)中级会计职称试题题型: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以上即为全部内容,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提醒大家,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是十分漫长的过程,许多考生会因为自身心理状态不佳,又不能适当的发泄考试压力,最终导致压力过大,在考试中出现失利的情况。各位考生对于备考的压力要学会适当的排解。各位考生一定要找到合适的备考方法,制定出一个适合自己的备考计划,并严格遵守。这样的备考方式才能够让各位考生考取出一个满意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解析:《合同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故选项A正确。
×YZ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两个发起人于2002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9年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08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
③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④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发行股份1000万股。
上述向甲股东发行股票定价基准13为6月1日,发行价格为每股20元,其前20个交易E1公司股票均价为每股25元,6月10日发行结束,甲股东全部认购,但其欲在2009年7月1Et转让该股份。
2010年5月,H公司、K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H公司、K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YZ上市公司2%、3%的股份。H公司、K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YZ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H公司、K公司决定继续对×YZ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YZ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H公司、K公司持有×YZ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H公司、K公司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
(3)董事会决}义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是否符合规定?
(6)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所用资金和奖励职工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7)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甲股东发行的价格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甲股东在2009年7月113转让该股份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9)H公司、K公司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10)收购要约期满后,×YZ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简要说明理由。
(11)H公司、K公司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80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
(5)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7)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甲股东发行的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题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为25×90%=22.5(元),而发行价格为20元,低于了该价格,不符合规定。
(8)甲股东在2009年7月1日转让该股份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题中,2009年7月1日距离本次发行结束之日2009年6月10日尚不足36个月,因此是不得转让的。
(9)H公司、K公司是一致行动人。按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为一致行动人。本题H公司、K公司同为某公司的子公司,共同收购×YZ上市公司股票,属于一致行动人。
(10)收购要约期满后,×YZ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按规定,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收购要约期满后,H公司、K公司收购的股份达到85%,社会公众持有的流通股只有15%,少于股份总数的25%,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11)H公司、K公司拒绝收购其余15%的股份不合法。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交易时,其他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要约人以收购要约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制造费用预算与盲接人工预算性质一样,预算中的制造费用总额就是制造费用产生的现金支出。
本题考核制造费用预算的相关内容。由于制造费用中有非付现费用,所以制造费用总额扣除非付现费用之后才是制造费用产生的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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