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高会备考已经开始,有很多小伙伴开始准备2020年高级会计考试了,你知道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是什么吗?将要报考的小伙伴们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吧。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预计在3月份,高级会计师考试可谓师会计职称考试中要求最严格的,不仅要求工作年限、学历、中级职称等条件,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讯官方还未发布,可先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

一、高级会计师报名网站

考生需进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进行报名。

二、2020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大家可以参考2019年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

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019年报名时间为31030日,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参考往年的报名条件,你符合条件吗?想要报考的小伙伴快快准备起来吧。说不定,下一个成为高级会计师的人就是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乙公司系一家从事大型项目建设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某国有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所控制。因项目开发需要,公司设立了 10 多家全资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近年来,因大型项目建设市场不景气,公司面临较高市场风险和较大融资压力。近 3 年的公司年报显示,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在 80%左右。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应对各种风险,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召开了由管理层、职能部门经理,主要项目公司经理参加的“公司融资与财务政策”战略务虚会。部分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1)市场部经理:公司应制定和实施内部融资战略,即从集团融入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据了解,目前集团的货币资金余额经常保持在 15 亿元左右,这部分闲置资金完全可以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等方式用于项目公司。这既不影响集团的利益,也能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
(2)项目公司经理:公司应鼓励多元化项目融资战略。目前,项目公司设立所需资本全部由公司投入,建议以后新设项目公司时,应吸收外部合格投资者入股,这可以部分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3)董事会秘书:公司融资应考虑股价表现,目前不宜进行配股融资。当前,公司资金总额
100 亿元,负债总额 80 亿元,股东权益总额 20 亿元,总股本 4 亿股:平均股价 4.2 元/股,近 3个月来,公司股价没有太大波动,在市净率较低的情况下,若按 4:1 的比率配售 1 亿股(假定股东全部参与与配售),且配股价设定为 3.8 元/股,则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不利影响。
(4)财务部经理:目前大多数项目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提供担保,这将对公司管理财务风险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应强化对担保业务的控制。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2),指出项目公司拟引入的外部合格投资者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答案:
解析:
项目公司拟引入的外部合格投资者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①资源互补;(1.5 分)
②长期合作;(1.5 分)
③可持续增长和长期回报。(1.5 分)

2014年6月,为了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甲事业单位制定了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手册(试行)》。该手册规定: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为了更好地防范投资风险,财务处建议对外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
  要求:请判断此规定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关于对外投资的内控规定不正确。
  理由: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而不能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就可执行。

甲公司为一家以汽车制造为主业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经济效益的大幅提高和公司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扩大,甲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就下一阶段“走出去”、大力开拓海外市场的有关改革措施作出如下决议:
(1)积极开拓非洲等新兴市场,选择政局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部分国家开展经营,将产品和服务拓展到上述地区,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根据公司境外经营的统一政策,产品和服务以本地货币计价,同时交易以美元结算。
(2)加大研发力度,以培育享誉国际的自主品牌为目标,充分利用公司高素质的研究团队和丰富的研发资源,在整车开发、新能源应用、零部件及配件技术自主化等涉及汽车制造的各个技术领域启动全方位研发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有所突破。
(3)开通国际网络营销渠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际知名信息技术提供商,要求承包方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开发设计网络营销平台,并委托其全权负责该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从而让公司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开拓和品牌推广。
(4)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兼并重组境外的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和部分下游销售平台,更好地整合当地资源;同时,利用境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
(5)在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不断夯实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 2/3 以上成员由执行董事兼任。
要求: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识别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1)至(5)项改革措施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同时,针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逐项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
答案:
解析:
(1)第一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甲公司在非洲等新兴市场开展经营,以本地货币计价,
以美元结算交易,可能由于汇率波动而产生汇率风险(或:外汇风险)。(1 分)
控制措施:甲公司可以采取套期保值(或:远期合约;或:提前或延期收付款;或购买保险)
等措施来降低或分担风险。(1 分)
(2)第二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资源浪费。(或:研究项目立项风险。)(1 分)
控制措施:甲公司应当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科学制定研发计划,
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0.5 分),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 分),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发项目进行审批(0.5 分)
(3)第三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优势。(或:业务外包过程管理风险。)(1 分)
控制措施:企业应当加强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0.5 分),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
决外包业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0.5 分);应当密切关注并持续评估承包方的履约能力(0.5分),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0.5 分),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4)第四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投资决策失误,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或:投资决策风险。)
(1 分)
控制措施: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突出主业。(或:企业应当谨慎从事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
险投资。)(1 分)
(5)第五项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组织架构设计风险。(或:治理机构缺乏科学决策、良性
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1 分)
控制措施: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独立性。(或:审计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应当由独立董
事组成。)(1 分)

甲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接受委托对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和 D 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审计,并于 2015 年 4 月对找 4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资料如下:
(1)A 公司。A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通过并购实现对 A1 公司的全资控股,交易前 A 公司与 A1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A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A公司未将 A1 公司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范围。
(2)B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B 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①审计委员会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②高级下属子公司 B1公司在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③与售后“三包”返利业务相关的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甲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上述问题已经构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C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C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下列事项:①C 公司自 2014 年陆续发生多起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C 公司与 2014 年 12 月底制定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C 公司内部控制收册》,②C 公司限制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对某类重要资产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且未提出正当理由。甲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D 公司。D 公司为专门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D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D 公司策略交易系统的某模块存在重大技术设计缺陷,但该重大缺陷不影响 D 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判断 A 公司未将 A1 公司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范围的做法是否恰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A 公司未将 A1 公司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范围的做法不恰当。(1.5 分)
理由:不符合全面性原则的要求。(1.5 分)
或:内部控制应当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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