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会计专业、财务工作等能报名天津市高级会计师考试吗?

发布时间:2020-01-15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在业务能力上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以及了解发展的趋势,还要有丰富的经济工作经验,专业高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能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够提出有价值的辅助性决策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重大作用。

而且根据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试需要提供工作年限的相关信息,而且在校时期勤工俭学是不作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的。下面具体看看2019年的报考条件吧。

2019年高会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由此可见,不是财会专业但从事财会行业多年的考生是可以报考高级会计师。你符合吗?符合条件将要报考的小伙伴,抓紧时间积极备考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境内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A公司主要从事新环保技术开发,股本总数为5000万股,B公司主要从事原油、天然气勘探,股本总数为7000万股。
2012年7月,A公司、B公司分别经股东大会批准,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其中A公司采用股票期权方式,B公司采用业绩股票方式,与股权激励制度有关的资料如下:
(1)A公司、B公司的激励对象均包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2)为加大激励力度,A公司、B公司本次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数量分别为600万股、650万股。
(3)考虑到近期股票市场低迷。A公司、B公司股价均较低,价值被低估,拟全部以回购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4)A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5)A公司明确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会计政策,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逐项判断资料(1)至(5)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资料(1)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A公司、B公司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理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2.资料(2)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A公司本次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数量为600万股。理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于一般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权总量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而A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数量占总股本的12%。
3.资料(3)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拟全部以回购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理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激励公司员工。
4.资料(4)无不当之处。
5.资料(5)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按照权益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理由: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配件生产、销售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2014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显示,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分别为 10 亿元、6 亿元,负债的平均年利率为 6%,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 5000 万股,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近年来,受到顾客个性化发展趋势和“互联网+”模式的深度影响,公司董事会与 2015 年初提出,要从公司战略高度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营销渠道,重点推进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以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项目主要由信息系统开发、供应链及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等组成,预计总投资为 2 亿元。2015 年 3 月,公司召开了由中、高层人员参加的“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与投融资”专题论证会。部分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1)经营部经理:在项目财务决策中,为完整反映项目运营的预期效益,应将项目预期带来的销售收入全部作为增量收入处理。
(2)投资部经理:根据市场前景、项目运营等有关资料预测,项目预计内含报酬率高于公司现有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具有财务可行性。
(3)董事会秘书:项目所需的 2 亿元资金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方式解决。定向增发计划的要点包括:①以现金认购方式向不超过 2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 90%;③如果控股股东参与定向认购,其所认购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4)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所提出的项目融资方案可供选用,但公司融资应考虑资本成本、项目预期收益等多项因素影响。财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①如果项目举债融资,需向银行借款 2 亿元,新增债务年利率为 8%;②董事会为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设的警戒线为 70%;③如果项目采用定向增发融资,需增发新股 2500 万股,预计发行价为 8 元/股;④项目投产后预计年息税前利润为 0.95 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和(2),逐项判断经营部经理和投资部经理的观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经营部经理的观点存在不当之处。(1 分)
理由:公司在预测新项目的预期销售收入时,必须考虑新项目对现有业务潜在产生的有利或不利影响。因此,不能将其销售收入全部作为增量收入处理。(1 分)
(2)投资部经理的观点存在不当之处。(1 分)
理由:如果用内含报酬率作为评价指标,其判断标准为:项目预计内含报酬率大于公司或项目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1 分)

资料 1:H 是一家以钢铁生产和经销为核心业务的大型国有企业。2012 年,H 公司为了实现企业发展做大做强的目标,分别并购了 A 和 C 两家公司并实现了全资控股。A 公司是一家以金融业为主的商业银行,成立 8 年,已经上市,目前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客户群体与经营网点;C 公司是一家煤炭生产企业,经探测该公司所拥有的采矿区具有很大的开采潜力,开采的煤矿不仅能够满足 H 公司的需要,还能够实现对外销售。经过以上资本运作,H 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国有综合公司,继续利用旗下包括 A 和 C 两大子公司(其中 A 为上市公司,C 为非上市公司)实现规模扩张。
资料 2:2015 年,A 公司进行了以下相关事项:
A 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5 日取得 B 公司 20%的股份,成本为 2 亿元,当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 8 亿元。投资后,A 公司对 B 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2015 年 A 公司确认对 B 公司投资收益 1600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 400 万元;在此期间 B 公司未宣告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不考虑税费的影响。已知 A 公司与 B 公司在投资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假定 2016 年 1 月 2 日,A 公司以 6 亿元的价格进一步收购 B 公司 40%股份,购买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4 亿元。
资料 3:C 公司为实现借壳上市目的,选择 W 上市公司作为借壳对象,2015 年 6 月 30 日实现了对 W 公司的合并。W 上市公司目前除货币资金 1000 万元以外,仅剩余待处理的库存 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和未收款项 6000 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此外公司还承担了4000 万元的债务。W 公司现有股本 4000 万股,W 公司选择对 C 公司定向增发 6000 万股股票换取 C公司现有 3000 万股的全部股份。已知 C 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每股 40 元,W 公司股价为每股 20元;合并后新公司当年共实现合并利润 4000 万元,合并前 C 公司利润也为 4000 万元。
要求:

根据资料 3,回答如下问题:1)请确定本次交易的购买方,并给出理由;2)本次交易是否形成商誉,如果不是请说明理由;如果是,请计算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3)请计算合并年度每股收益和合并前上年度比较报表的每股收益。
答案:
解析:
本次交易的购买方为 C 公司。理由:尽管 W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了 C 公司,但由于发行股权的比例很高(6000 万元),远超 W 公司原股份 4000 万元,因此 W 公司是法律上的母公司,而 C公司是会计上的购买方,本项业务属于反向购买。
本次交易不形成商誉。理由:非上市公司 C 购买上市公司 W 的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 W 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年度的每股收益=4000( 6000*12/12+4000*612)=0.5
上一年度比较报表每股收益= 4000/60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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