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你符合吗?
发布时间:2019-12-31
时间飞逝,我们终是迎来了崭新的2020年,大家未能在2020年实现的小目标也可以在新的一年去努力实现啦!有的朋友表示自己打算报考2020年河北省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但是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此问题来给大家说说,快来看看吧!
首先来给大家说说基本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报考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报考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以上基本要求你是否都满足呢?接着来看看学历方面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报考人员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报考人员具备博士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温馨提醒: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什么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呢?有的小伙伴可能就会问:我是函授学历可以吗?自考学历可以报考吗?当然可以,只要是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的学历都是国家所认可的学历,如自考、函授、夜大等等都是可以报考的哦!
关于上面提到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如果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且有报考意向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本次的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啦,51题库考试学习网愿大家能在2020年的考试中如愿抱得证书归。如果大家对于考试还有其他的疑问,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将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多考试资讯,为您答疑解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2015 年 2 月 5 日,甲公司通过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每股 5 元的价格购入 A 公司股票 2000 万股,取得 A 公司 40%有表决权的股份。A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A 公司挂牌之前,甲公司下属某子公司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取得了 A 公司 30%有表决权的股份;挂牌之后至 2015 年 2 月 5 日,A 公司没有实施过增资扩股。A 公司章程规定,对相关活动(即对公司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下同)的决策,需经持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表决通过。
(2)2015 年 3 月 3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 B 公司,甲公司持有 B 公司 55%有表决权的股份,乙公司持有 B 公司 45%有表决权的股份。B 公司正式设立后,董事会全部 9 名成员中,甲公司委派 5 名,乙公司委派 4 名;B 公司对相关活动的决策经董事会 2/3 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 B 司对相关活动决策的其他安排。B 公司独立于甲公司、乙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3)2015 年 3 月 25 日,甲公司将所持 C 公司 100%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30%对外转让,收到价款30000 万元,并办妥了股份转让手续。C 公司系甲公司与 2013 年 1 月 3 日通过企业合并取得,合并成本为 60000 万元;该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合并交易发生前,甲公司与 C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C 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3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持续计算,应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为 80000 万元。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持有 C 公司 7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 C 公司实施控制。
(4)2015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以控股合并方式取得同样从事饮料包装成套设备生产的 D 公司。当日,甲公司向 D 公司大股东支付价款 75000 万元,并转让一项账面价值为10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0 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 D 公司 8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 D 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前,甲公司与 D 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D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10000 万元。
(5)2015 年 9 月 29 日,甲公司将自产的商品出售给 E 公司,销售价格为 5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为 3400 万元,E 公司系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E 公司将购入的甲公司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无需安装,当月直接投入使用。E 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 5年,净残值为 O,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2015 年末,甲公司收到 E 公司支付的全部价款。
假定上述资料所涉及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 25%;甲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期间一致,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理由:甲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 A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达 70%,超过半数,能够对 A 公司实施控制。
A 公司原有两个营销部,2011 年公司 6 名业务人员相继调离,迫使企业将两个营销部合并。重组后营销部工作略显混乱,部分市场业务流失。由于公司仓储和运输代理业务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运输代理业务的流失,导致部分与运输业务相关的仓储业务也随之搁浅。2011 年 A 公司进行重组时,某会计师事务所曾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提出的第一条保留意见为:“由于贵公司重组造成财务基础薄弱,财务人员更换频繁且无完善的交接手续,导致公司财务管理、财务记录不规范。”
在 A 公司 2012 年经营的 7 个业务项目中,除第 5 项为公司当年新增项目外,其他 6 项业务的预算是企业财务人员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经营目标测算的。预算指标与 2011 年实际完成情况比,盈利项目增幅 30%,非盈利项目增幅 18%。从企业资源配置及市场实际情况看,对于盈利项目而言,2012 年预计情况与 2011 年并无实质性改变。那么,A 公司为何预计 2012 年盈利项目将产生 30%的增长呢?据了解,预算编制之初新股东向企业经营层提出“希望通过此次重组,企业经营情况能发生实质性的改观”。为达到股东要求,公司高管人员指示 2012 年度预算必须保证盈亏平衡,因此企业财务人员测算,欲弥补企业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盈利业务收入必须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由此可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预算存在一定的非市场预测因素,预算指标并不完全切合企业实际情况。
由于 2011 年资产重组情况比较复杂,财务人员根据当时资料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导致 2012 年固定资产折旧较预算增加 139 万元。公司原计划将人员大幅精简,但未能实施,导致实际人工比预算增加一倍,人工成本增加 80 万元。2011 年 5 月,A 公司与 B 企业发生债务纠纷,协调不下,B 企业于当年年底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有关诉讼事宜由专人负责,财务部对诉讼进程情况不了解,所以在 2012 年度预算中也未对此可能带来的资金支出情况进行预计。2012 年 5 月,法院作出判决,A 公司败诉,需向 B 企业赔款82 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及相关费用 30 万元。仅此一项,A 公司预算外共计支出 112 万元。
要求:
如表 1,表 3 所示,收入总额虽达到预算要求,但各业务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参差不齐。7 项业务中有 5 项差异幅度超过 40%,其中第 1、第 2、第 6 项业务合计完成预算的 37.5%{(121+49+220)(480+80+480)};第 5 项业务实际完成额却是预算的 8.8(530/60)倍。
A公司的光伏电池板是基于以往积累的客户需求做出的改良产品,研发成本较低,相对市场上的一般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A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对产品进行再创新,比同行业的竞争者获得了更高的利润和更多的客户。
A公司基于自身的技术与外销渠道优势,与国内多家光伏电池板生产商达成协议,采用代工模式(OEM),由生产商按照A公司的订单要求,为其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
A公司的主要客户是欧洲太阳能发电企业。欧洲国家的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迅速,对光伏电池板需求很大,且不断增长,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0年底,A公司召开股东会,研究公司下一步发展方向。公司认为,对于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制造商而言,进军电池板销售业务领域障碍不大。目前受利润吸引已经有更多的企业投入到这一行业中,其中包括一批大型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生产企业,这些企业产销一体的优势对A公司业务形成威胁。
随着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日益成熟,光伏产业技术革新较快,政府已经缩减了对光伏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公司认为应该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开发新的太阳能光伏产品,以有效规避光伏电池板行业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市场风险,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优势,将企业做强做大。
要求:
1.从宏观环境分析A公司2008年成立时面临的机会和2010年后面临的威胁。
2.从行业环境分析A公司2008年成立时面临的机会和2010年后面临的威胁。
①政治因素:“各国政府鼓励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
②经济因素:“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断攀升,市场潜力巨大”、“以美元结算,以预防欧元币值的大幅度变动”。
③社会因素:“光伏产业已经被社会接受并获得推崇”。
④技术因素:“光伏产业生产技术已被市场认可,企业生产成本与产品价格不断降低”。
2010年后面临的威胁:
①法律因素:“政府已经缩减了对光伏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②技术因素:“光伏产业技术革新较快”。
2.2008年成立时面临的机会:
①供应者:与国内多家光伏电池板生产商达成协议,采用代工模式(OEM),为A公司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
②购买者:主要客户是欧洲太阳能发电企业。欧洲国家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迅速,对光伏电池板需求很大,且不断增长。
③现有企业间竞争:A公司产品相对市场上的一般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且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对产品进行再创新,比同行业的竞争者获得了更高的利润和更多的客户。
④替代品:太阳能是传统能源重要的替代品。
2010年后面临的威胁:
①新加入企业竞争威胁:受利润吸引已经有更多的企业投入到这一行业中。
②购买者议价能力:光伏电池板行业存在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市场风险。
③现有企业间竞争:一批大型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生产企业进入电池板销售业务领域,形成产销一体的优势。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关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评价成果,但必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对被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或:全面)审计,不能因为被审计上市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就简化审计的程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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