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可以跨专业报考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跨专业是可以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考,只要符合报考条件都是可以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但是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有财会工作经历才能报考。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讯还未发布,所以我们参考2019年的考试资讯信息看看2019年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试需要提供工作年限的相关信息,而且在校时期勤工俭学是不作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的。

2019年高会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是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由此可见高级会计师是可以跨专业报考的,但是报考人员需提供财会工作年限才能进行报考,所以想要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小伙伴们要准备好自己的财会工作经验的资料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投资项目的资本成本10%,年均收益额300万元。预计现金流量如下(单位:万元)。

要求:根据资料计算该项目的非折现回收期、折现回收期、净现值、现值指数、传统内含报酬率、修正内含报酬率、会计收益率。

答案:
解析:
(1)非折现回收期=2+(100/300)=2.33(年)

折现回收期=2+(214.89/225.39)=2.95(年)
  (2)净现值=(454.55+330.56+225.39+68.3)-1000=78.8(万元)
  (3)现值指数=(454.55+330.56+225.39+68.3)/1000=1.08
  (4)假设传统内含报酬率是IRR,则:
  500×(P/F,IRR,1)+400×(P/F,IRR,2)+300×(P/F,IRR,3)+100×(P/F,IRR,4)-1000=0
  设折现率为14%,净现值=8.11(万元)
  设折现率为15%,净现值=-8.33(万元)
  (IRR-14%)/(15%-14%)=(0-8.11)/(-8.33-8.11)
  IRR=14.49%
  (5)假设修正内含报酬率是MIRR,则:
  1000×(F/P,MIRR,4)=500×(F/P,10%,3)+400×(F/P,10%,2)+300×(F/P,10%,1)+100
  MIRR=12.11%
  (6)会计收益率=300/1000=30%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为三家新能源领域的高科技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甲公司总部在北京,乙公司总部在上海,丙公司总部在广州。甲公司财务状况和银行信用良好,对于银行贷款能够提供足额担保。
(1)甲公司为扩大市场规模,于 2013 年 1 月着手筹备收购乙公司 100%的股权,经双方协商同意,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经过评估,甲公司价值为 50 亿元,乙公司价值为 18 亿元,预计并购后的整体公司价值为 75 亿元,从价值评估结果看,甲公司收购乙公司能够产生良好的并购协同效应。
经过一系列并购流程后,双方于 2013 年 4 月 1 日签署了并购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需支付并购对价 20 亿元,在并购合同签署后 5 个月内支付完毕。甲公司因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并购对价,需要从外部融资 10 亿元,甲公司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该并购资金,并于 2013 年8 月 5 日按面值发行 5 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10 亿元,每年面值 100 元,票面年利率 1.2%,按年支付利息;3 年后可按面值转股,转换价格 16 元/股;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2013 年 8 月底前,甲公司全额支付了并购对价,并办理完毕全部并购交易相关手续,甲公司在并购后整合过程中,为保证乙公司经营管理顺利过渡,留用了乙公司原管理层的主要人员及业务骨干,并对其他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将本公司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移植到乙公司;重点加强了财务一体化管理,向乙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体系。
(2)2014 年 1 月,在成功并购乙公司的基础上,甲公司又着手筹备并购丙公司。2014 年 5 月,双方经过多轮谈判后签署并购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需支付并购对价 15 亿元。甲公司因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并购对价,需要从外部融资 6 亿元。
甲公司就此次并购有两种外部融资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并购贷款;二是定向增发普通股。甲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选择外部融资方式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尽量不稀释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二是融资需时最短,不影响并购项目的如期完成。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指出甲公司 2013 年对乙公司主要进行了哪些方面的并购后的整合。
答案:
解析:
甲公司 2013 年对乙公司主要进行了人力资源整合(0.5 分)、管理整合(0.5 分)和财务整合
(0.5 分)。

甲公司是一家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系列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为确保新准则的有效执行,该公司于2017年11月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了新准则集中培训。培训结束时,会计人员对自2018年开始可能发生的与金融工具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讨论交流。部分人员发言要点摘录如下: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会计人员A:公司的债券业务较多。对于购入的债券,如果公司管理该类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该类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类债券为目标,且该类债券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在初始确认时,除非在符合规定条件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否则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会计人员B:公司持有的除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外的权益工具投资,均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人员C:对公司商品销售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会计人员D:公司将来购买的债券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则公司无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债券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会计人员E:套期工具通常应是衍生金融工具,但公司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时,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外)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成分指定为套期工具。
  要求:
  判断会计人员A、B、C、D、E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了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存在不当之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说法不当。理由: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存在不当之处。“均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说法不当。
  理由: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注:是“可以指定”,不是“均应指定”。
  (3)不存在不当之处。
  (4)存在不当之处。“无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债券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的说法不当。
  理由:公司将来购买的债券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类债券投资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5)不存在不当之处。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配件生产、销售的公司,在创业板上市。2014年年报及相关资料显示,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分别为10亿元、6亿元,负债的平均年利率6%,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5000万股;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初提出,重点推进线上营销渠道项目,预计投资2亿元。
  财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①如果项目举债融资,需向银行借款2亿元,新增债务年利率为8%;②董事会为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设的警戒线为70%;③如果项目采用定向增发融资,需增发新股2500万股,预计发行价为8元/股;④项目投产后预计年息税前利润为0.95亿元。
  要求:1.根据资料中的①和②项,判断公司是否可以举债融资,并说明理由。
要求:2.根据上述资料,依据EBIT-EPS无差别点分析法原理,判断公司适宜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可以举债融资。
  理由:公司新增贷款2亿元后的资产负债率为:
  (6+2)/(10+2)×100%=66.67%
  低于70%警戒线。
2.公司适宜采用债务融资。
  理由:依据EBIT-EPS无差别点分析法原理,使EPS相等的息税前利润测算方式如下:

 投产后息税前利润0.95亿元大于0.84亿元,采用债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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