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0年青海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0-03-19
很多小伙伴都给51题库考试学习网留言说想了解青海高级会计师的报考条件,于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马上为大家整理了青海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
据了解青海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31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那么就快来看看2020年上海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有哪些吧!2020年青海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青海高级会计师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青海高级会计师报名具体条件
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希望51题库考试学习网今天的分享能对想要报名青海高级会计师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在这里祝大家今年顺利拿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要求:计算用收益法评估乙公司价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
宏观数据始终遵循国际贸易惯例,秉承“重合同、守信用、优质服务、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通过贸易纽带紧密连接国内与国际市场,且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近期,宏观数据科技打算投资一个新项目。经过初步调研,获得在面向某项目的投资分析中,
发生下列现金流量:
1.3 年前考察该项目时发生的咨询费 20 万元。
2.该项目需要动用公司目前拥有的一块土地,该土地目前售价为 300 万元。
3.该项目上线后,会导致公司现有项目净收益减少 20 万元。
4.投资该项目需要营运资本 200 万元,先动用现有项目营运资本解决。
要求:
关于控制活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公司业务层面的控制活动进行了全面测试,发现《手册》中有关资金投放、资金筹集、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和商品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可能存在缺陷。有关资料如下:
①资金投资环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手册》规定,报经总会计师批准,投资部门可以从事一定额度的投资;但大额期权期货交易,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
②资金筹集环节。为了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手册》规定,总会计师在无法正常履行职权的情况下,应当授予其副职在紧急状况下进行直接筹资的一切权限。
③物资采购环节。《手册》规定,当库存水平降低时,授权采购部门直接购买。
④资产管理环节。为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手册》规定,公司采取投保方式对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业务全权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公司不再另行制定有关投保业务的控制规定。
⑤商品销售环节。为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手册》规定,特定商品的销售人员可以直接收取货款,公司审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监督人员对该岗位的运行情况和有关文档进行核查。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上述资料中各项内部控制设计是否有效,并逐项说明理由。
理由:大额期权期货交易应当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
②资金筹集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无效。
理由:特别授权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③物资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无效。
理由: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④资产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无效
理由:公司应当对财产保险业务外包实施相应的控制。
⑤商品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
理由:虽然特定商品的销售和收款未完全分离,但公司采取了必要的补偿性控制措施,符合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
公司计划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 100%股权,并购项目建议书部分要点如下:
(1)并购背景
①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在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装备制造)中,甲
公司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尚未涉入装备制造领域。在甲公司承攒的EPC(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设备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甲公司拟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电站风机等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②乙公司为一家大型多元化集团企业,涉及电气工程、信息与通讯、家电、风机、照明等多
个经营领域。近年来,受外部经济环境,尤其是欧洲经济状况影响,乙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为集中资源,巩固其在信息与通讯、电气工程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乙公司决定对风机、照明等业务予以剥离出售,降低营运的复杂性;丙公司就在本次的剥离出售计划范围内。
③丙公司为一家装备制造企业,以自主研发为基础,在电站风机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研发能
力和技术水平。丙公司风机业务 90%的客户来自欧美,在欧美市场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销售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虽然丙公司拥有领先的技术和良好的业绩,但是风机业务并非丙公司所属集团的核心业务。
(2)并购价值评估
甲公司采用可比企业分析法、可比交易分析法对丙公司价格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丙公司的评估价值在 16 亿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的报价为 16.8 亿元。
并购前,甲公司的市场价值为 132 亿元。如并购完成,预计两家公司经过整合后的市场价值合计将达到 160 亿元,此外,甲公司预计在并购价款外,还将发生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并购交易费用 0.5 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并购溢价=16.8-16=0.8(亿元)
并购净收益=12-0.8-0.5=10.7(亿元)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后能产生 10.7 亿元的并购净收益,从财务管理角度分析,此项并购交易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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