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9-01-05
2019年辽宁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尚未公布,以2018年为例,预计2019年辽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具备基本条件和下列条件之一,在辽宁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会计及相关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工作及与会计相关的经济鉴证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报考高级资格。
1.取得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9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硕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6年以上。
5.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满2年,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现从事会计工作、已取得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如申请转评高级会计师,需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应具备以上报考条件。其中会计师资格年限可与原有中级资格年限连续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可与其原有中级资格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为满足股份转让需要,B公司聘请某财务顾问公司对A公司进行整体估值,财务顾问公司首先对A公司进行了2012年至2016年的财务预测,有关于测数据如下:

假定自2017年起,A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每年以5%的固定比率增长。
A公司估值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财务顾问公司根据A公司估值基准日的财务状况,结合资本市场相关参考数据,确定用于A公司估值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为13%。
已知:A公司2012年至2016年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55640万元:在给定的折现率下,5年期1元复利现值系数为0.54。
要求:
要求:请判断上述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理由:按照现有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
(1)2017年12月,甲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M公司提供重大商业担保的议案》,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表决。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甲公司董事会在表决该担保议案时,执行董事李某(同时为M公司股东)参与表决并投赞成票;董事会会议记录显示,M公司已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形,获得甲公司的担保对M公司持续经营至关重要。
(2)2017年1月,甲公司投入大额资金启动家电类用户界面操作技术重大研发项目,并拟在取得研究成果后申请专利。2017年12月,甲公司获悉同行业的乙公司已于2017年11月抢先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同类技术的专利,甲公司被迫终止该研发项目。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发现,该研发项目经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批准后实施,审批文件中仅见董事长个人签字;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档案中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过程中,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邮箱沟通涉密的技术细节,关键信息被黑客截获并出售给乙公司。
(3)2017年12月,A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收到甲公司员工的内部举报信,举报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公司(具有重要性)管理层串通舞弊,虚构销售收入。2018年1月,在甲公司的配合下,A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N公司管理层与其销售部门、物流部门,财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确实存在串谋虚构2017年度销售收入的行为,导致虚增收入超过3亿元(金额重大)。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资料(1),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资料(2),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资料(3),代A会计师事务所逐项回答:①仅根据资料(3)所涉事项,应对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什么类型的审计意见,并说明理由。②在给甲公司的内部控制沟通和建议函中,提出与举报投诉相关的反舞弊控制措施。
理由:与被担保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表决。
或:不符合制衡性原则。
②甲公司在M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况,审议通过担保议案的行为不当。
理由:被担保人存在资不抵债、经营风险较大等情形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2.①研发项目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发项目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②研发项目相关档案中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根据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或: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重大研发项目的相关文件档案应妥善保管。
③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邮箱沟通涉密的技术细节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
或: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协议。
或:公司应当制定严格的内部报告保密制度,明确保密内容、保密措施、密级程度和传递范围,防止泄露商业秘密。
或:对于通过网络传输的涉密或关键数据,公司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传递的保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①发表否定意见。
理由:已有确凿证据表明N公司管理层存在串谋舞弊情形,且对甲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该缺陷应定性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②与举报投诉相关的控制措施:
a.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b.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c.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设,通过设立员工信箱、投诉热线等有效方式,鼓励企业及利益相关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舞弊和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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