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山东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啦
发布时间:2020-03-07
山东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从3月12日0:00至3月3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满足条件的小伙伴抓紧时间报名。想要参加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已开通: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山东会计管理(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
山东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会计管理(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会计职称业务办理中级资格网上报名”“高级资格网上报名” 或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会计中级资格报名系统”“会计高级资格报名系统”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后,上传有关材料,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
(一)报名人员之前未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再网上报名。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和高级资格报名人员的会计师资格证书照片。
(二)高级资格考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单位盖章确认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盖章上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经所选报名点网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缴费。
(三)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0:00至3月30日12:00,网上审核时间至3月31日12:00截止,缴费时间至3月31日22:00截止。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每日22:00-24:00为系统对账时间,不能进行缴费。
(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由所选择的审核点网上审核。报名人员不需至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应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2018—2019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经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无工作单位的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报名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山东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收藏查阅,如需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等国家有关规定,逐项判断事项(1)至(9)的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事项(1)至(7),如不正确,分别说明理由;对于事项(8)至(9),如不正确,分别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1)2019年3月,甲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财政部批复本年度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将本部门预算批复下达至下属单位;同时,要求下属单位在本单位年度预算总额控制范围内,按规定做好内部预算指标分解与批复,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
(2)甲单位按年度培训工作任务,在其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了专项业务培训经费共计18万元。2019年4月,甲单位组织实施了首期专项业务培训,实际发生培训经费支出9万元。为避免经费不足影响后续培训工作任务的完成,甲单位提出首期专项业务培训费支出9万元由乙单位承担,并已在乙单位经费中列支。
(3)丙单位经财政批复的“M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已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形成财政项目支出结余资金18万元(财政授权支付额度)。2019年6月,丙单位将“M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18万元直接用于尚存资金缺口的“小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4)丁单位2019年计划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因缺少活动场所,尚未启动实施。为支持下属单位拓展业务,提高资产利用效率,2019年6月,甲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将本单位一栋闲置办公楼无偿出借给丁单位使用。
(5)丙单位在履行了规定的政府采购程序后,向A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650万元的专用设备。2019年5月,丙单位需要为该专用设备添购专门配套设备,经批复的配套设备政府采购预算为100万元。2019年6月,考虑到A公司社会信用度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证,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丙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继续直接从A公司添购该配套设备。
(6)乙单位经批准举借的大额银行借款5000万元(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到期日为2020年11月30日。2019年5月,乙单位财务部门对提前偿还借款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提前偿还借款可行。2019年6月,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报批程序后,乙单位向银行提出提前全额偿还借款的申请。
(7)丁单位财务部门收入核算岗位涉及三人,其中:王某负责收款,李某负责开具票据和收入登记工作,张某负责票据和会计档案保管。2019年5月,张某因病经批准休假半年,财务部门负责人考虑到王某工作量不够饱满,责成王某负责张某休假期间的工作。
(8)2019年6月15日,甲单位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与中标的B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价值200万元的设备。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25%;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支付剩余的5%价款。2019年6月23日,甲单位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首笔合同款50万元支付给B公司。据此,甲单位财务部门增加预付账款50万元、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万元。
(9)2019年6月,在履行规定的报批程序后,丙单位以一项非专利技术入股C公司,能对C公司实施控制。丙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非专利技术进行了评估,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均为100万元,并得到了C公司认可,丙单位因该投资事项发生相关税费10万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据此,丙单位财务部门按照评估价值,增加长期投资和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各100万元;同时,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增加事业支出10万元,减少银行存款10万元。
事项(2)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甲单位发生的培训费不属于乙单位的预算支出范围,不应在乙单位经费中列支
事项(3)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原则上由财政收回,单位不得自行安排使用。
事项(4)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行政单位出借国有资产,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事项(5)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该项目添购金额超出前一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事项(6)的处理正确。
事项(7)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不符合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原则。
事项(8)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
财务会计:增加预付账款50万元,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万元;
预算会计:增加行政支出50万元,减少资金结存50万元。
事项(9)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
财务会计: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和110万元,减少无形资产100万元,减少银行存款10万元。
预算会计:增加其他支出10万元,减少资金结存10万元。
合同条款一:
(1)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
(2)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1%(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
(3)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甲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合同条款二:
当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或任何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时,发行人立即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实务中有时将此类保护条款称为“交叉保护”),即主承销商于20个工作日内召开永续债持有人会议。永续债持有人有权对如下处理方案进行表决:
(1)无条件豁免违反约定;
(2)有条件豁免违反约定,即如果发行人采取了补救方案(如增加担保),并在30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则豁免违反约定。
如上述豁免的方案经表决生效,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如上述方案未获表决通过,则永续债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日立即到期应付。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二分别判断甲公司发行永续债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并说明理由。
理由:根据合同条款一,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其他情形导致该工具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则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同时,虽然合同中存在利率跳升安排,但该安排也不构成企业无法避免的支付义务。
2.根据合同条款二,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
理由:首先,因为受市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因素,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债务不在甲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即其无法控制是否会对债务产生违约;其次,当甲公司对债务产生违约时,其无法控制持有人大会是否会通过上述豁免的方案。而当持有人大会决定不豁免时,永续债本息就到期应付。因此,甲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该永续债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应当被分类为金融负债而非权益工具。
(1)6 月 1 日,由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乙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贷款本
息 2000 万元,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6 月 20 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6 月 30 日,甲公司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乙公司所欠贷款本息承担全额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在 20×9 年 6 月 1 日前,未确认过与该贷款担保相关的负债。
(2)6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20×8 年 12 月销售给丙公司的 A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要求甲公司赔偿 50 万元。甲公司经确认很可能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估计赔偿金额为 50 万元。甲公司 20×8 年 12 月向丙公司销售 A 产品时,已为A 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确认了 40 万元预计负债。鉴于甲公司就 A 产品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产品质量保险,6 月 30 日,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 30 万元,甲公司尚未向丙公司支付赔偿款。
(3)6 月 15 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的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丁公司生产 B 产品 1 万件,售价为每件 1000 元,4 个月后交货,若无法如期交货,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30%向丁公司支付违约金。但 6 月下旬原油等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甲公司预计 B 产品生产成本变为每件 1100 元。至 6 月 30 日,甲公司无库存 B 产品所需原材料,公司计划 7 月上旬调试有关生产设备和采购原材料,开始生产 B 产品。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问:处理建议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
理由:对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而事项中添购的金额为20万元,超过了原合同采购金额160万元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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