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悉知:2020福建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1-14


注意!各位小伙伴请看过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你们带来了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相关信息,还不了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福建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315日起,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316日至331日,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316日至331日。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有关福建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详见下文。

福建高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提示有关考试技巧:

一、提前准备、合理分配时间。

2009年的高级会计考试与往年相比难度与要求都大幅提高了,考试面广、题量大而且难度还大幅提升,因此考生不能因开卷考试而轻敌,要想顺利通过考试必须保证充足的时间备考。

二、制定学习计划、统筹兼顾。

制定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每天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可将学习分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对应的学习时间都制订好相应的学习目标。

第一阶段是巩固提高阶段,把《2009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精讲》后面的两套模拟试题,以及将中国会计学会编写,大连出版社出版的《2009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中一些有代表性的题都仔细做一遍,遇到不懂的,就用记号标着请教老师。通过系统的练习,将多个章节联系起来,做到融会贯通。第二阶段是考前冲刺阶段,该阶段可以听相关辅导课程,再加强自己薄弱的地方。最后利用周末的时间把三套考前模拟题和近几年的试题都认认真真做一遍。做题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就像考试一样,以适应考试气氛,锻炼自己答题的速度和对考试时间的把握,答案的书写也按考试的要求,这样让人更容易进入考试状态。模拟试题一般都会比每年的真题难度大一点,平时难得都掌握了,到考试时遇到难题便会沉着应对。

各位小伙伴都清楚了吗?各位考生一定要认真查看哦。以上就是今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所有内容啦。更多资讯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高级会计师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系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其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据此修改后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甲公司应于 2011 年起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鉴于本公司在 2008 年 5 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后就已经着手建立、完善自身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了较好效果,甲公司决定从 2010年开始提前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并由审计部牵头拟订内部控制评价方案。该方案摘要如下:
(一)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和监督。经理层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
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审计部具体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拟订评价计划、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价、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其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内控自查工作。
(二)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展开。
鉴于本公司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再纳入企业层面评价范围。同时,本着重要性原则,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或事项。在内部控制评价中,可以采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性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压力较大,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中,仅采用调查问卷法和专题讨论法实施测试和评价。
(三)关于实施现场评价
评价工作组应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合理调整已确定的
评价范围、检查重点和抽样数量。评价人员要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记录测试过程及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工作组汇总评价人员的工作底稿,形成现场评价报告。现场评价报告无须和被评价单位沟通,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计部。审计部应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部在完成现场评价和缺陷汇总、复核后,负责起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包
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内容。对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只进行内部通报,不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董事会审定后对外披露。
(五)关于内部控制审计
聘请某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
本公司在 2008 年 5 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后就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取得较好效果,内部控制审计自 2010 年起.重点审计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判断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中的(一)至(五)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存在不当之处的,请逐项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一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经理层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负全责。
理由: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2)不当之处:审计部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理由:董事会负责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第二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组织架构相关内容不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
理由:组织架构是内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应当纳入公司层面评价范围。
(2)不当之处:在实施业务层面评价时,主要评价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业务。
理由:业务层面的评价应当涵盖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而不能仅限于证券交易所关注的少数
重点业务事项来展开评价。
(3)不当之处:为了减轻评价工作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本次内部控制评 价中,仅采用
调查问卷法和专题讨论法实施测试和评价。
理由:评价过程中应按照有利于收集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的原 则,充分考虑所收集证据的适当性与充分性,综合运用评价方法。
3.第三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无须和被评价单位沟通。
理由:现场评价报告应向被评价单位通报。
(2)不当之处:现场评价报告只需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审 计部。
理由:现场评价报告经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应由被评价单位相 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再提交审计部。
4.第四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对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只进行内部通报,不对外披露。
理由:对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况,必须对外披露。
5.第五项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审计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容、程序和方法等。
理由: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关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评价成果, 但必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对被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 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不能因为被审计上市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评价就简化审 计的程序和内容。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拥有乙、丙两家子公司。20×5年1月6日,丙公司自母公司(甲公司)处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为进行此项合并交易,丙公司发行6 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公允价值6.5元)作为合并对价。
  乙公司20×4年1月1日以前是甲集团外部一家独立企业,20×4年1月1日,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设备(该设备原价为8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和本公司普通股2 500万股(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10元)购入乙公司80%股权并能够对其实施控制;
  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3 000万元(股本2 000万元、资本公积40 0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未分配利润700万元),公允价值为44 000万元(包括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 0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直线法折旧,假设净残值为0)。
  20×4年1月1日至20×4年12月31日,乙公司按照购买日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5 000万元;假设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从年初开始计提折旧,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要求:(1)编制20×4年1月1日甲公司投资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要求:(2)计算20×4年1月1日甲公司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
 要求:(3)编写20×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抵销分录;
要求:(4)计算20×5年1月6日丙公司购入乙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
要求:(5)编写20×5年1月6日合并报表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答案:
解析:
1.20×4年1月1日甲公司投资乙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37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 000
      资产处置损益       6 000
      股本           2 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 5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6 000
    累计折旧      1 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
    贷:固定资产        8 000
2.甲公司在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
  合并成本=37 000(万元)
  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4 000(万元)
  甲公司应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4 000×80%=35 200(万元)
  商誉=37 000-35 200=1 800(万元)
3.20×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抵销分录:
  乙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4 000+5 000-1 000/5=48 800(万元)
  股本=2 000(万元)
  资本公积=40 000+1 000=41 000(万元)
  盈余公积=300+500=800(万元)
  未分配利润=700+5 000-1 000/5-5 000×10%=5 000(万元)
  借:股本      2 000
    资本公积   41 000
    盈余公积     800
    未分配利润  5 000
    商誉     1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 840
      少数股东权益 (48 800×20%) 9 760
  [37 000+(5 000-1 000/5)×80%=40 840(万元)]
4.20×5年1月6日合并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在甲公司编制的合并报表上的账面价值:
  =44 000+5 000-1 000/5+商誉1 800
  =48 800+商誉1 800
  =50 600(万元)
  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8 800×80%+1 800
  =40 8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840
    贷:股本           6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4 840
  合并报表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一体化存续下来。乙公司合并前的盈余公积800万元、未分配利润5 000万元。
5.20×5年1月6日合并报表调整和抵销分录:
  借:资本公积  4 640
    贷:盈余公积       (800×80%) 640
      未分配利润    (5 000×80%) 4 000
  借:股本     2 000
    资本公积  41 000
    盈余公积    800
    未分配利润 5 000
    商誉    1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 840
      少数股东权益  (48 800×20%) 9 760

甲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9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8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9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9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9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答案:
解析:
第(1)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9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或:4月30日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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