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可以免试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据人社部通知,2020年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5日-7日,预计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6日(星期日)。既然考试时间已经大致明确,那么2020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由于2020年考试资讯还未发布,因此我们先参考2019年的考试资讯看看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9年高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各地在此时间段内自行规定报名时间。
由此可见2020的报考时间预计也会在3月,具体的时间要根据当地官方发布的消息为准。将要报考的小伙伴要及时关注相关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信息,避免错过报考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之前是没有免试,但是在2019年上海财政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提到:同时满足2个条件,可直接免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1.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累计注册执业满10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申报时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
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简单来说就是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并且注册执业满了10年的上海人;已经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的;可以免试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考试,但是还是要参加评审。这个目前在上海试点,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在你所在的省区出现了。想要报考的小伙伴积极准备吧。
以上是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预测以及高级会计师免试的条件,可有帮助到想要报考的小伙伴们。不论怎样,想要报考,就要积极备考,加油吧,想要拿下高级会计师证的小伙伴们。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中国台湾某家具公司年初的客户量为2000个,年末的客户量为2300个;2012年年初的员工总数为820人,年末的员工总数为850人,员工流失人数为100人。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简述平衡计分卡中“平衡”的含义。
<2>?、根据平衡计分卡原理,指出顾客角度需要设定哪些绩效指标。
<3>?、计算该家具公司2012年的客户数量增长率。
<4>?、计算2012年该家具公司的员工流失率。
<5>?、要有效使用平衡计分卡,必须将平衡计分卡的四个层面与公司战略相整合,指出需要遵守的三个原则。
2.顾客角度具体的绩效指标包括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客户获得率、客户保持率、客户获利率、战略客户数量等。(2.5分)
3.客户数量增长率=(2300-2000)/2000×100%=15%(2分)
4.员工流失率=100/[(820+850)/2]×100%=11.98%(1分)
5. ①各个层面的指标间具有因果关系;②结果计量指标与绩效动因相关联;③与财务指标挂钩。(1.5分)
董事长:内部控制对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本公司作为首批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应当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请在座各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唯一目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总经理: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有必要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议由董事长任组长,本人担任副组长,管理层其他成员任组员,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
财务总监:建议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18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已有的管理制度与18项应用指引逐一对标,满足相应的控制要求。鉴于公司经营管理任务繁重,对18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
投资总监: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企业投资行为作了严格规范。但考虑到本行业投资环境的特殊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繁杂的投资控制程序可能降低决策效率,导致投资机会丧失。建议简化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
审计委员会主席: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熟悉本公司业务流程,且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可以考虑将内部控制咨询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
内审总监: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当制定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管理层上述成员的发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理由: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而不仅仅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②总经理的“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的观点不当。
理由: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职责,而非仅仅一个财务部就能完成此项工作。
③财务总监的“18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的观点不当。
理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针对所有重要业务或事项实施控制,不仅仅局限于18项应用指引涵盖的业务。
④投资总监的“建议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的观点不当。
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⑤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将内部控制咨询和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的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而非由经理层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
⑥内审总监的“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和“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的观点不当。
理由:不符合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甲公司在销售中通常会给予客户一定期间的信用期。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总协议,银行向甲公司一次性授信10亿元人民币,甲公司可以在需要时随时向银行出售应收账款。历史上甲公司频繁向银行出售应收账款,且出售金额重大,上述出售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甲公司持有一项具有较高信用质量的债券投资组合,其预期将收取该债券组合相应的合同现金流量。但是,按照甲公司既定的对外投资管理政策,如果该债券组合中的某债券的评级跌至特定水平以下且公允价值跌至面值80%以下,甲公司就应通过出售处置该债券组合。
(3)甲公司管理一项股票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业绩考核,并基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投资决策。该项投资组合的目标将导致金融资产频繁的出售。
(4)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7%、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其他合同条款如下(假定没有其他条款导致该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①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
②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2%(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
③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
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该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5)2018年4月20日,甲公司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判断其生产产品所需的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将在较长时期内持续上涨,甲公司决定对预定3个月后需购入的该原材料采用买入套期保值方式进行套期保值,并与有关方签订了相关协议。甲公司开展的该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有关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运用条件。
据此,甲公司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进行会计处理。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应如何进行分类,并简要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对该债券组合应如何进行分类,并简要说明理由。
3.根据资料(3),判断甲公司对该股票投资组合应如何进行分类,并简要说明理由。
4.根据资料(4),判断该永续债应作为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并简要说明理由。
5.根据资料(5),判断甲公司所作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理由:甲公司该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该应收账款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甲公司该债券组合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理由:甲公司的业务模式虽然要求债券组合在特定触发事件发生时予以出售,但甲公司将该业务视为持有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仍是适当的。因为出售该债券组合中的某债券不会经常发生,而只是在特定债券的信用质量发生重大恶化的情况下为了止损才会发生,其不会影响该债券组合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3.甲公司该股票投资组合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理由:该项股票投资组合是在公允价值基础上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因此不符合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也不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合同安排。甲公司主要考虑其交易性的公允价值变动赚取差价,应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4.该不可累积永续债应整体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理由: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并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其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其他情形导致该工具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则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同时,虽然合同中存在利率跳升安排,但该安排也不构成企业无法避免的支付义务。
5.资料(5)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会计处理:对预定3个月后需购入的原材料采用买入套期保值,是对极可能发生的相关价格风险引起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应作为现金流量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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