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来啦!
发布时间:2020-02-20
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量源泉之一,也是成功的利器之一。没有它,即使你是天才也会在矛盾无定的迷径中徒劳无功。人生的道路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如今横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今年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很多人在问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样的?那就先来参考参考吧:
一、参加全部税务师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想报名参加2020年度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三种相应条件之一的: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或者是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大学专科学历(这里所说的专科学历是没有太大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是这些专业的专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并从事经济或者法律相关工作达到2年的人员;也可以是取得其他学科门类(比如是会计、计算机等等的专业都行)的大学专科学历,并且必须要是从事经济或是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的,毕竟有句话说得好,不是科班出生,总要费点功夫去专研。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或是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代表了,即使你是自考的本科学历也一样可以报考);或者是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并且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这里的本科应届生没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自考、成考的本科学历都可以报名),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温馨小提示:
1、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说必须要是当年可以毕业的本科生才能报名),在参加税务师考试报名时应填写自己的学生证学号。
2、如果存在考生在以前年度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为自己违规违纪而遭受到禁考处理并且期限未满者,该考生不得报名。
二、关于税务师考试港澳台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问题
第一、香港、澳门地区的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或者是在香港考区考试。
第二、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报名人员报名考试程序需要按照公告的规定执行;而选择在香港考区考试的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2020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本人报名信息表电邮给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2)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将会委托香港的税务学会承办。
(3)税务师考试每科次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在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可以直接交给香港税务学会。
(4)考生可在公告当中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税务师报名系统打印CTA考试的准考证。
(5)考生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的指定考场应试。
(6)香港地区的居民只要是在2009年3月31日前已经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都可申请免试CTA考试中的《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考试科目,请注意,税务师的考试成绩管理为五年有效滚动,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哪一年通过了一两门考试科目,你都得在剩下的四个连续年度内通过税务师考试的其他科目。
(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问题
台湾地区居民想要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按照本公告执行(当然,第十四条的第一项除外)。
三、注册税务师免考规定
符合上述所说的报名条件,并且具备下列两种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的CTA考试科目:
1.已评聘为经济、审计等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已经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应试人员,可以选择免试《财务与会计》这一科目。
2.已评聘为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已经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免试税务师考试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总之,不管迎面而来的是什么,我们都要做到坦然面对;尚且不管前路如何,只要今天有阳光,那么我们就拥抱温暖;这样,即使当风雨来临的时候,我们也已经储备了迎接寒冷的能量。面对2020年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衷心祝愿大家金榜题名!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占用耕地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C.占用鱼塘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D.占用耕地新办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
E.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耕地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B.破产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对决议事项均享有表决权
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D.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若不能获得通过,应由人民法院裁定
B、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C、按规定行政许可须经下级行政机关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下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D、行政机关按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若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E、行政机关按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若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实施行政许可的所有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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