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报名条件有年龄方面的限制吗?NO!

发布时间:2020-02-09


如果这世界真的给你一百个理由去哭泣的时候,你就应该给世界一千个理由去微笑。时光荏苒,岁月无情,现在已经是2020年了,这也意味着税务师考试即将来临,那么关于它的报名条件你们了解多少?赶紧来看看:

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注册税务师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三种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度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大学专科学历(这里所说的专科学历是没有太大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是这些专业的专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并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的。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代表了,即使你是自考的本科学历也一样可以报考);或者是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并且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二、关于注册税务师考试港澳台的相关规定

(一)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问题

1.香港、澳门地区的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或者是在香港考区考试。

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报名人员报名考试程序按公告的规定执行;而选择在香港考区考试的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2020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本人报名信息表电邮给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2)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

3)税务师考试每科次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在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可以直接交给香港税务学会。

4)考生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CTA考试的准考证。

5)考生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

6)只要是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都可申请免试CTA考试中的《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

(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十四条第一项除外)。

三、注册税务师免考规定

符合上述所说的报名条件,并且具备下列两种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的CTA考试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由此看来,税务师报名条件并没有限制年龄,也就是说无论你多少岁,只要你想参加,并且满足条件都能报名。如果在胜利前却步,往往只会拥抱失败;如果在困难时坚持,常常会获得新的成功。所以,希望大家考试前认真备考,我们应该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须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丁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应向丙索赔
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
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
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
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答案:A,E
解析:
(1)由于是饭店经营期间发生的中毒事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丙为侵权责任主体,受害人应向丙主张赔偿;(2)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其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本题案情交代的登记情况,丙的投资人为甲,因此,丙的财产不足清偿的,由甲承担偿还责任;
(3)乙“无须投资”,并非投资人,只是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挂钩而已,乙应作为丙企业雇员对待,其职务行为引起的侵权责任并不由其直接对外承担,因此,乙与丁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下列关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构成说法错误的是( )。

A.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B.任何单位均可以成立本罪
C.犯本罪的要求欠缴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
D.对本罪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之前,应先追缴所欠税款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的犯罪主体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构成本罪主体。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4000 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340 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 )元。

A.6430
B.6300
C.6000
D.6640
答案:C
解析:
材料的入账价值=4000+2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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