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地区2018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发布时间:2019-01-04


一、成绩合格标准

2018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5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为84(各科目满分均为140分)。

二、成绩查询

201912日上午9:00起,考生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ksbm.ecctaa.com/)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成绩查询。


三、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成绩存疑,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912日至1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填写并提交成绩复核表。

中税协考试办将于成绩复核申请结束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成绩复核,考生可于2019130日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长城公司与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城公司2014年至2016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4年3月1日,长城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含相关税费5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对黄河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014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3)2015年1月1日,长城公司再以银行存款2000万元自另一非关联方购入黄河公司20%的股权,长城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对黄河公司的全部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
(4)2015年1月1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此以外,黄河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
(5)2015年4月,黄河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长城公司5月份收到股利。
(6)2015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
(7)2016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
(8)2016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
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长城公司和黄河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两公司均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各题。

针对事项(5),长城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应收股利                  300000
B.借:应收股利                  3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000
C.借:应收股利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D.借:应收股利                  3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0000

答案:A,B
解析:
长城公司持有的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所以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选项A和B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证明同一事实的不同证据之间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提供的现场笔录优先于原告方提供的证人证言
B.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公安机关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C.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与其他书证效力相同
D.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所以选项A、B、D、E正确。

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40万元,欠发职工工资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日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该和解协议草案在债权人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2/3表示同意,并且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和解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申请和解
B.本案中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
C.本案中债权人会议未通过和解协议
D.若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若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对甲公司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答案:A,B,D,E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2)选项BC: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3)选项E: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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