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失败的三大原因你一定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0-02-23


心态决定看世界的眼光,行动决定生存的状态。要想活出尊严,展现不凡,只有改变观念,敢于和命运抗争!我坚信,只要我们付出了汗水,经受了考验,胜利的大门就一定会为我们而敞开! 其实说到考试复习备考,很多考生的备考方法都不对,只是他们浑然不知,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过程中,会存在哪些备考误区吧,详情如下:

一、没有学习计划,并且自主能力差。

一些税务师考生朋友们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备考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直接开始看书就可以了,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太麻烦,而且还很浪费时间。其实,制定一份学习计划的时间并不漫长,反而是不制定学习计划可能会让你浪费更多的时间在一些没用的事情上。税务师的备考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因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年只有一次,并且每年的考试时间都是在11月份左右,也就是说,想要备考税务师考试其实是很容易的。但是,如果各位小伙伴们不事先做好学习计划,就很难确保自己的学习进度是否能够赶在考试之前学完知识,并且有的小伙伴自制力不行,如果没有一份学习计划,他可能会好好学习几天,但是学习过后,就会开始放空自己。如果提前制定了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就可以严格地把控自己的学习进度。部分税务师考生自制力较差,如果没有学习计划,可能会因为自己“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而导致备考进度滞后,进而影响考试成绩。

二、只顾贪玩,不想复习。

在备考期间有很多小伙伴认为,既然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备考分为预习阶段、基础阶段、强化阶段以及冲刺阶段等四个备考阶段,那么自己就只需要在最后两个阶段的时间段里再去做一些练习题就可以了,至于在前两个阶段当中,自己完全可以不用复习,只要用心学习,看看书、背背知识点就可以了,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去复习知识呢?对于这种想法,51题库考试学习网认为这是不对的,无论是在备考的任何一个阶段,即使是预习阶段,大家都应该高度重视复习的作用,必须要一边学习知识一边进行课后复习,只有这样也唯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将税务师考试的知识点掌握的更加熟练,将税务知识基础打牢。

三、得过且过,不去思过。

在做完练习题之后,小伙伴们应该想一想自己做错这些题的原因,而不是改完答案就结束了。这样反而达不到复习效果,因为你虽然把错题改了,但是你并没有记住,也就是说,你下次碰到这道题的时候,你还是会折在它这儿。没有任何反思的去做练习题并不能让大家在复习过程中得到过多的提升,因为做练习题并不只是单纯的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知识,检测自己的学习成果。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各位备考生们在做题出错之后,大家可以将自己的错题整理在一个错题本上,在本子上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出正确答案和自己出错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自己马虎、粗心大意而失误,就要改正自己的小缺点;但是,如果是因为自己对这部分的知识点记忆得不够扎实,就要及时去温习相关的知识点,争取下次不再出错。

据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2020年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是11月7日-8日。不但如此,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也快开始了,今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20日,当然,错过报名时间的同学也不用担心,因为你还可以在7月20日至8月7日这段时间内进行补报名。

眼泪不是答案,拼搏才是选择。只有回不了的过去,没有到不了的明天。希望各位小伙伴们都能放开往日学习中的紧张,用一颗平常心去轻松面对税务师考试,相信你会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金榜题名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业务中,不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是( )。

A.固定资产毁损
B.用固定资产抵偿债务
C.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
D.用固定资产换入股权投资
答案:C
解析:
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有( )。

A.免税法
B.税收饶让
C.抵免法
D.分国限额法
E.综合限额法
答案:A,C
解析: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有: (1)免税法; (2 )抵免法。

甲公司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5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现对该固定资产的某一主要部件进行更换,发生支出合计55万元,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被更换部分的原值为80万元,则该固定资产更换部件后的入账价值是()万元。

A.320

B.310

C.317

D.307
答案:D
解析:
该项固定资产被替换部件的账面价值=80- -80X 200/500=48 (万元),更换部件后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00- 200 -48+55=307 (万元)。

1、关于企业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下列消费税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销售黄酒收取的包装物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B.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C.销售葡萄酒收取的包装物不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D.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答案:D
解析:
啤酒、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包装物押金是价值量,不影响销售数量,所以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销售葡萄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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