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还在纠结要不要报考税务师?专家给你答案!

发布时间:2019-07-21


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师这一行业逐渐被社会公众认可,报考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也越来越多。

那么税务师的未来到底在哪里?下面让我们一起聚焦考生关注的3大热点问题!

谈谈税务师这几年的变化?

现阶段来说含金量如何?职业发展前景如何?

税务师报考、备考系列问题一站式整理!

税务师这几年的变化?

01

注册税务师更名,业务范围不变

税务师前身是注册税务师,随着国家最近几年简政放权,便更名为税务师。虽然税务师去掉注册两个字,但仍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依然是行业主力军。

税务师更名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公告。公告指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税务师可以在这些机构中发挥作用。

02

税务师具体业务,相关名词解释

税务师作为涉税行业的主力军,到底是干什么的呢?《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公告第五条也指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涉税服务: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及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等。

下面对这些涉税服务一一做出解释。

涉税服务

a纳税申报代理:是帮助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办理纳税相关手续;

b一般税务咨询:是针对不明白的税务内容进行咨询了解;

c专业税务顾问:是常年给企业进行税务方面的解答;

d税收策划:需要特别提醒考生朋友们注意税收策划这个词,税收策划曾叫税收筹划,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监管办法的公告后,便统称为税收策划,纳税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仍惯用税收筹划,但在官方发布的文件中已经没有这一词汇,大家在学习以及从业的过程中要格外注意;

e涉税鉴证:关于涉税鉴证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涉税鉴证是对纳税人的一些行为出具相关的鉴证报告,比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等。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7年出具文件规定,涉税鉴证只能由纳税人自愿完成,不能强制。可喜的是,虽然把这种强制的鉴证取消了,但为了规避风险,近几年找税务师做涉税鉴证的企业并没有减少;

f纳税情况审查:是接受行政部门或政府、司法部门的委托对相关业务进行审查,这一部分是之前注册税务师里没有的业务;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税务事项代理都是税务师可以做的涉税服务。

03

涉税服务机构多,自身行业优势

从事涉税服务的机构很多,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税务师在这些机构中的优势可以用4个字来归纳:术有专攻!

从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事务所来讲,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一些涉及到税务的咨询公司、代理记账机构,这些都是涉税服务机构。但是,在这些机构中,税务师事务所所做的涉税专业服务是最集中的,可以说是涉税专业服务的主力军

这么说并非“空穴来风”,对比中国注册会计师官方总结报告可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大部分业务均来自审计业务,在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超过80%、涉税服务比重非常小。

近几年律师事务所出现税务专业律师,分工越来越明确,但这并不是广大律师界的主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税务师的主业就是涉税专业服务,其他行业只是有侧重的涉及到涉税服务,术业有专攻,自身行业优势显而立见!

税务师考试含金量如何?

职业发展前景如何?

1

参加税务所考试,求职会更顺利?

由于近两年税务师考试难度相对简单,很多考生担忧考试难度会影响证书的含金量,企业在面试求职者时会提问一些专业问题,使考生担忧更甚。其实注册会计师求职也是如此,近几年企业更注重求职者的自身能力。现阶段求职,无论考生拥有税务师资格证还是注册会计师资格证,考生在入门时企业还是侧重于看个人能力,包括了解个人专业基础,探讨案例的表达,最终了解个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当然,求职时有资格证比没有资格证要好很多

2

官方发文,奠定含金量地位

公告一: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公告,公告第五条指出: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50%

b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c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d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公告二:

2018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可以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其他专业资格人员范围。其他专业资格人员范围暂定为目前与事务所业务关联度高的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造价工程师二类。

以上公告,均奠定了税务师含金量的地位!

3

职业前景预想,发展方向如何

涉税专业服务发展有两个方面:

第一是税收政策制度是否越来越完善,税法越来越复杂;

第二个是依法办事,杜绝违规。

保证这两个方面,涉税专业服务就会很有发展,行业发展就会有空间。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考取税务师证书是有必要的,多学习一些专业知识在领域里成长也是有必要的,技多不压身!

税务师报考、备考系列

问题一站式整理

第一

税务师报名条件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3)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第二

跨专业备考有优势

在报考队伍中,很多考生都不是本专业报考,且基数较大。相对来说,跨专业的考生备考更用功、更有动力,备考更有优势!

第三

考试难度&通过率

2018年税务师报考大军已达33.6w,预计2019年报名人数增长趋势会更为明显。

很多考生都在关注税务师考试的通过率,但此类数据官方并没有公布。20191月刘颖老师经过粗略调研,大致估算通过率在40%-50%之间。需要提醒考生的是,通过率只是一个参考标准,并不能用来预测个人通过考试的机率,考生的自身能力和学习态度才是决定通过考试的重要因素。另外,刘颖老师评价称,中税协采用以考促学的方式,利用水平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有涉税服务的基本水平,有没有相对提升的空间。通过水平考试之后,走进这一队伍也要不断学习才能成为优秀的涉税专业服务的税务人才

第四

备考常见问题

a建议考生将三税一起打包备考,税法一和税法二共将18个税种进行分类,从2018年开始,涉税服务实务中涉及税法一及税法二的知识点比重降低,考生要侧重实务内容,着重学习主观题。

b报考科目应结合自己情况、量力而行、切忌眼高手低,留有余地,以免产生挫败感

c备考因人而异,零基础备考的考生应考量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决定报考科目;全职备考的考生若有一定的自律性可以一次报5科。

第五

税务师VS注册会计师科目对比

 

第六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一备二考

注会《税法》是税务师《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三科的精简版,备考过程中可放在一起学习,近两年,税务师考试的通过率有比较明显的提升、命题的复杂性没有前两年考试复杂,若同时备考考生可先学习注会内容,之后再做习题,梳理考点

要说注会《税法》是税务师核心“三税”的精简版,那么,税务师的《财务与会计》就是注会《会计》和《财务成本管理》的合订本。《财务与会计》虽然分财务管理和会计两大部分,但是会计部分占80%的内容,所以注会《会计》学好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也自然没什么问题。

注会的《经济法》和税务师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从科目名称上也能判定出,它们之间一定有联系,税务师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中包含了经济法、刑法和行政法,其中经济法部分在注会《经济法》中有涉及,考生完全可以放在一起进行学习。在学习时要注意科目之间的对应性。

税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从业的侧重点不一样,同时拥有两项证书上升空间大!一次备考两项考试,轻松转化无压力!

税务师报名还未开始,考生们要抓住现有的备考时间,努力为未来奋斗!只要全力以赴迎战考试,成功指日可待!2019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9-10日,请考生们提前做好准备!预祝大家一次通关!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B.公司章程对实际控制人具有约束力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实际控制人不是股东,公司章程对实际控制人不具有约束力;(2)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弘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某块国有土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罚款决定不服,逾期未缴纳罚款,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非诉行政案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B.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向本案土地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C.依法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由行政审判庭对罚款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D.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应当由有关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作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1)相对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错误;
  (2)本题的执行对象是罚款,应当由申请人所在地法院管辖,B错误;
  (3)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7日内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D错误。

下列情况中,应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的行为,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B.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C.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D.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E.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A,C,D,E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位于某镇的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9月1日购置一座仓库,购置时取得的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当时缴纳了3%的契税并取得完税凭证。2019年2月转让该仓库,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载明含税金额1600万元,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经相关机构评估,该仓库的重置成本为800万元,成新率为8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企业转让仓库应纳的增值税。
(2)乙企业转让仓库应纳的城建税及附加。
(3)乙企业转让仓库应纳的印花税。
(4)乙企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应确认的收入。
(5)乙企业转让仓库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6)乙企业转让仓库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乙企业转让仓库应纳的增值税=(1600-500)/(1+5%)×5%=52.38(万元)
(2)乙企业转让仓库应纳的城建税及附加=52.38×(5%+3%+2%)=5.24(万元)
(3)乙企业转让仓库应纳印花税=1600×0.5‰=0.8(万元)
(4)计征土地增值税确认的收入应为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1600-52.38=1547.62(万元)
(5)扣除项目金额合计=800×80%+5.24+0.8=646.04(万元)
(6)增值额=1547.62(不含增值税的收入)-646.04=901.58(万元)
增值率=901.58/646.04×100%=139.55%
应纳土地增值税=901.58×50%-646.04×15%=353.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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