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后的含金量+继续教育合体!

发布时间:2020-02-16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面对2020年的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考试前认真复习,认真备战;考试时放松心态,轻松应战;考试后静静等待,总结征战。很多人在问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怎样?获得证书之后还需要做什么?现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先来帮大家分析分析税务师证书的含金量到底如何。

"四大"的税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对于员工晋升经理要求是必须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而经理的年薪大概在30-50万左右。

(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与初级会计师证书一样,不同的是,它是税务专业人员职业能力的重要标识,而初级会计证书则是会计人员职业能力的标识。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应当具备下列这四种职业能力:

①熟悉并掌握涉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制度、准则;

②有丰富的税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可以独立开展包括涉税鉴证、申报代理、税收筹划以及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在内的各项涉税专业服务工作;

③运用财务会计、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能够较好的完成涉税服务业务;

④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疑难问题。

(2)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是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一个必要条件。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合伙制事务所或者是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需要符合对合伙人和股东的税务师数量的条件要求;

①要想从事鉴证服务、申报准备和税收筹划,或者是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等特定行为必须要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登记;

②未经行政登记不可以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③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授权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外,不得从事上述特定行为。

(3)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是选拔优秀税务干部以及税务专业人员的优先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规划》、《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以及《关于选拔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务系统外培养对象的通告》及"数字人事"管理方式等相关规定,拥有税务师或者是其他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者可以给予加分或优先录取。

(4)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也是积分落户的一项加分项目。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的做法。在目前已经开始实施积分落户的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证书就是积分落户的一个重要加分项目。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是一个属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将是积分落户的一个加分项目。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的所有经济发达国家的涉税服务都可以说是非常普及了,因为在日本至少有85%的工商企业委托了税理士(也就是中国现在的税务师)来办理涉税事宜,而在东京地区更是高达96%.除了在日本以外,在美国也有50%以上的工商企业以及100%的个人委托税务代理进行申报纳税。而在我们的中国,委托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代理的工商企业却还未达到5%.即使是这样,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每年我国税务代理市场的营业额度都在200亿的人民币左右。如果再加上一些涉税培训、远程教育、信息服务以及涉税认证等方面的市场容量,涉税服务市场这块蛋糕有多么大相信大家都非常明了了。

有行家指出,我国的涉税服务市场目前还处在发育成长阶段,并且一些高端的涉税服务业务在我国基本上还没有完全开展。因此不论是从服务上来看,还是从服务的层面上看,整个涉税服务市场拓展的空间都相当大。

看完了上面的证书含金量,各位小伙伴是否已经跃跃欲试了呢,但是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过后,你还需要这样继续教育,你知道吗?不知道就赶紧来看看:

第五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包括:注册税务师执业过程中适应执业需要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

第六条 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方式主要有两类,分别是脱产和非脱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它们两类包括了哪些内容吧:

首先,脱产继续教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中税协以及地方协会共同举办的各类培训和研讨班以及其他的培训项目;

(二)中税协以及地方协会组织或认可的税务师相关专题研讨会等;

(三)中税协指定的大专院校进修班学习税务师专业知识。

其次,非脱产继续教育方式则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税务师事务所自行组织的与税务师考试相关的专业研讨、经验交流和岗位培训;

(二)接受函授、夜大和远程等非脱产专业教育等。

第七条 税务师执业人员每年要接受的继续教育培训脱产和非脱产时间累计不得低于72学时。由中税协负责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所长培训每年不可以少于2000个人每天,对执业骨干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6000个人每天;地方税协对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培训每人每年不可以少于3天,全国总计不得低于75000个人天(含视频)。

第八条 中税协每年年初会向全国下发年度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培训主要内容、学习要求等做出具体安排。

第九条 由地方协会负责注册税务师们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地方协会必须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委托专门机构或自己配备专业人员来负责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各税务师事务所应设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第十条 对中税协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以及研讨班,地方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应当选派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参加,并组织进行回授工作,以扩大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 地方协会需要为每位执业注册税务师建立脱产培训档案,并由中税协在会员证内设置“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的相关栏目。脱产培训记录必须经由中税协或地方协会盖章才能视作为有效。

非脱产培训的继续教育由其所在事务所记录在税务师本人的培训档案内,在年终时将由事务所出具培训证明报给所在地方协会。

第十二条 注册税务师在进行年检时,应出示本人的会员证,并且提供继续教育记录。注册税务师无故却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的,地方协会必须向该会员下发警告通知,并记录在案,要求该注册税务师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

第十三条 有下列四种情况却未按要求继续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注册税务师们,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地方协会批准后可以顺延到下一个年度,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自己的继续教育任务的完成:

(一)在境外(即是中国以外的国家)工作半年以上的;

(二)女税务师休产假;

(三)因病半年以上导致无法正常执业的;

(四)其他意外原因。

 第十四条 地方协会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检查注册税务师们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税协将不定期抽查地方协会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努力了,就无怨无悔,有道是:天道筹勤,相信自己吧!你们永远是最棒的,相信十一月里你们是笑的最美丽的,我会永远支持你们的!愿和你们分享每一份的喜悦! 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大家努力朝着自己心中的目标前进,勇往直前,不要退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抗辩权是可以阻止请求权效力发生的权利,下列抗辩权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行使的是(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1)选项A: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行使;(2)选项B: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义务一方行使;(3)选项D:先诉抗辩权由一般保证人行使。

【知识点】 其他章节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 2019年在我国居住未满183天,是我国的非税收居民。2019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
(2)1月份取得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
(3) 1月份取得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
(4) 5月份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
(5) 2019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9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9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 12 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人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
(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 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
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A.11800
B.30000
C.60000
D.0

答案:D
解析: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琳达股票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0。

下列关于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
B.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C.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D.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缴纳的印花税
E.对国际货运,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运费金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答案:D,E
解析:
选项DE: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本程运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应以运费金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2016年)甲委托乙、丙共同为其购买钢材一吨。乙在未与丙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决定以低价从华通公司购买,结果,所购钢材质量不合格,甲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此案损失承担方式是(  )。

A.由乙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由乙.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由乙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D.由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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