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初级)

发布时间:2019-07-07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考人员运用银行业的基础知识、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和职业操守分析判断问题、处理基本业务的能力。

【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经济金融基础

一、经济基础

1)熟悉宏观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周期的主要特征、经济结构的构成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了解我国行业分类的方法、行业分析基本内容;

3)掌握区域发展分析的内容及分析重点。

二、金融基础

1)掌握货币的本质、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影响因素、通货膨胀及通货紧缩的基本内容;

2)熟悉货币政策的内容、目标、原理及传导机制;

3)了解并掌握利息及利率的内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4)掌握外汇及汇率的基本内容、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及汇率制度。

三、金融市场

1)了解金融市场的内容、特点和分类;

2)掌握金融工具的特点及种类;

3)了解并熟悉央行、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及自律组织的分类和职能;

4)掌握金融机构的基本业务、职能、经营特点。

四、银行体系

1)了解银行的起源与发展;

2)熟悉我国银行的分类与职能。

第二部分 银行业务

一、存款业务

1)掌握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外币存款、其他业务的种类、特点及操作规则;

2)熟悉存款业务的相关管理要求,外币存款的风险管理要点。

二、贷款业务

1)掌握个人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种类、特征、流程、管理要求;

2)熟悉票据、保函、承诺业务的基本内容与相关管理要求。

三、结算、代理及托管业务

1)掌握支付结算及清算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银行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资产托管业务、代保管业务等的业务规则和管理要求。

四、银行卡业务

1)了解银行卡业务分类及交易流程,掌握信用卡与借记卡的主要区别;

2)熟悉信用卡的分类、业务内容与特点以及信用卡风险管理要求;

3)熟悉借记卡的分类、功能及特点。

五、理财与同业业务

1)掌握理财业务的分类与特点;

2)掌握理财业务的销售和信息披露要求;

3)掌握同业业务的分类、主要同业业务的管理要求。

第三部分 银行管理

一、 银行管理基础

1)掌握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

2)掌握西方及我国商业银行的的组织架构、特点、模式及发展趋势;

3)掌握银行管理基本指标及计算方法。

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1)掌握银行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

2)掌握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措施及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3)了解并掌握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

1)熟悉资产负债管理对象;

2)熟悉并掌握资产负债管理主要内容及策略。

四、资本管理

1)掌握银行资本的种类及作用;

2)熟悉资本管理的国际监管标准,掌握我国的监管要求。

五、风险管理

1)掌握风险的内涵及分类;

2)掌握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流程

3)掌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的内涵和管控手段。

第四部分 银行从业法律基础

一、银行基本法律法规

1)掌握人民银行法定职责、法定货币的单位及禁止性规定;

2)掌握银行监管法律适用范围、银行监管机构设置及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具体内容;

3)掌握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经营原则、商业银行组织机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等业务规则;

4)掌握洗钱的相关内容、过程、方式、反洗钱的监管机构及职责、商业银行反洗钱义务。

二、民事法律制度

1)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基本法律规则;

2)掌握物权的基本原则和特征、担保的种类及相应的法律规则;

3)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的基本法律规则;

4)掌握婚姻法、继承法中与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制度。

三、商事法律制度

1)熟悉公司分类、公司设立、公司组织机构和公司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则;

2)熟悉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上市的基本法律规则;

3)熟悉基金分类、特点和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的基本法律规则;

4)熟悉保险分类、保险合同、保险代理和保险经济的基本法律规则;

5)熟悉信托的特征、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变更与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则;

6)熟悉票据的特征和功能、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以及票据丧失补救的基本法律规则。

四、刑事法律制度

1)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以及刑罚的基本法律规则;

2)掌握金融犯罪常见罪名以及相应的构成要件。

第五部分 银行监管与自律

一、银行监管体制

1)了解银行监管起源与演变;

2)掌握我国银行监管的框架、结构和特点。

二、银行自律与市场约束

1)了解我国银行自律组织的宗旨、目标;

2)掌握职业操守的宗旨和适用范围;

3)掌握从业准则及职业操守的内容与相关规定。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

1)熟悉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权利、主要义务及实施的相关内容;

2)了解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内容。

如本考试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是2019年及以后一个时期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应考人员备考的重要资料,考试范围限定于大纲范围内,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银行从业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信托法》,委托人有权( )。

A.了解其信托财产的收支情况

B.了解其信托财产的处分情况

C.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D.要求受托人对其信托财产情况做出说明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信托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故A、B、C、D选项正确。

保证合同不能为( )。

A.信函、传真

B.书面形式

C.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D.口头形式

正确答案:D
解析:保证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担保法》规定,书面保证合同可以单独订立,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保证合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商业银行申请获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 )等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A.净资产和资产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B.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C.全资拥有或控股至少一家基金管理公司

D.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E.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正确答案:ABDE
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申请获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①净资产和资产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②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③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④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⑤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⑥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⑦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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