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注会考过后一定要做的一件事,否则白考!

发布时间:2019-07-10


中注协官方杂志《中国注册会计师》新的两期已经出刊。

在第9期中公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事实上在今年9月初,中注协就公布了这个管理办法。

很多在备考CPA的考生可能还不知道,拿到注册会计师证书,无论成为中注协的执业会员还是非执业会员,每年都是要交会费的。

而今年,中注协重新修订了会费办法和政策,之前的政策是2004年出的,显然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做出相应的调整。新的会费管理办法将在20191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下面小编带大家来看一看拿到CPA证书之后该怎么交会费?

缴纳的会费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只要你成为中注协会员,无论是执业会员还是非执业会员,都必须缴纳会费!

执业会员每人每年交1000元,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交100元。

执业会员将会费交给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必须在每年的630号之前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交会费!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每年注协都会给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费有所减免。

注意!!!不交会费,后果严重!

而不缴纳会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中注协公布了今年通过注协年检的注册会计师通知,在这份通知里就有说明,有部分注册会计师因为未缴纳会费而暂缓年检!

此外,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果连续两年无故不缴纳会费,就会被收回会员证书!

所以,大家考完CPA也要时刻警惕,千万别松懈,不要让自己的证书白考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描述中,属于识别关联方交易存在的程序有( )。

A.复核投资者记录以确定主要投资者的名称

B.复核由治理层和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的信息

C.询问治理层和关键管理人员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D.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正确答案:BD
选项AC属于识别关联方存在的程序。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发生的业务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A类卷烟180箱,销售额为650万元,合同规定当月收取价款的70%,实际收到40%。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B类卷烟80箱,销售额为380万元。
  (2)进口一批烟丝,价款为300万元,甲卷烟厂另行承担并支付运抵我国口岸前的运输和保险费用8万元。
  (3)将200箱B类卷烟转移给下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门市部当月将其销售,取得销售额900万元。
  (4)外购一批烟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5万元,税额21.45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继续生产卷烟。
  (5)税务机关发现,2019年3月甲厂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为9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其他相关资料:A类、B类卷烟均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为30%,进口烟丝关税税率为10%。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4)计算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5)计算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并说明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
解析:
(1)纳税人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650×56%+180×150÷10000)×70%+380×56%+80×150÷10000=470.69(万元)
  (2)业务(2)进口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300+8)×(1+10%)÷(1-30%)=484(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84×13%=62.92(万元)
  业务(2)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484×30%=145.2(万元)
  业务(2)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62.92+145.2=208.12(万元)
  (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资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900×56%+200×150÷10000=507(万元)
  (4)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可以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
  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470.69+507-165×80%×30%=938.09(万元)
  (5)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缴税款,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缴。
  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额=(95+20)÷(1-30%)×30%=49.29(万元)
  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处以甲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时,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作的会计处理是( )。

A、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管理费用”
B、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管理费用”
C、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递延收益”
D、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递延收益”
答案:B
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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