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宁夏综合阶段考什么?难度如何?
发布时间:2020-01-16
宁夏注会考试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大家清楚吗?还在备考的宝宝们一定要加油考试,新计划的宝宝们先提前了解下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了解下综合考试,希望助大家一臂之力哦。
注会综合阶段,特指注册会计师资格获取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专业阶段后的考试。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设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7科。这是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一般分为2年考,一年报考3科)。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综合阶段,设立综合1科。这个阶段主要是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地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试要求:考生只有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在考出第一阶段课程之后的5年内考出)。不管哪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复习好所考的科目内容,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对于综合阶段而言,一年考一次,没有年限限制。一般也是在每年的4月份报名,8月下旬考试,对于综合阶段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两站卷子,涵盖专业阶段6门综合知识,主要是考查大家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所以大家在备考专业阶段的时候一定要节约时间,因为近几年为会计变化的相对集中的几年,教材每年变动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专业阶段,才能在综合阶段游刃有余。
注会综合阶段考试形式:
注会综合阶段的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要求考生在掌握专业阶段各学科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经过必要的经验积累,能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和相关技能对职业环境中的实务案例;进行信息的筛选、甄别和判断,识别业务问题的性质、影响和要求等,运用所掌握的信息、知识进行深入的业务和财务分析及处理,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并清晰地进行表达阐述观点。
综合阶段考试已经开始机考,分析后该阶段考试呈现如下特点:
试题形式:
考试分上、下两卷,每卷50分,成绩60分合格。
每卷一道巨无霸题,卷一主要涉及审计、会计、税法、职业道德;卷二主要涉及战略、财管、经济法、职业道德。
每张试卷中各科所占分值比例不确定,改变不了审计为主和战略管理为主的考核两条线,从考试拿分的角度上说,各科都要重视起来哦。
相对于注会专业阶段的考试难度而言,确实容易了很多。尽管如此,注会综合阶段备考也不是可以完全放松的,还需要有计划的备考才行。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给大家的资料信息供大家参考,建议广大考生们全力以赴,尽快通过注会考试,尽早拿到注会证书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2.6万元。
(2)将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45度的配制酒2吨,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税额2.34万元。
(3)配制葡萄酒一批,装瓶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税额4.68万元。
(4)从农户手中收购高粱,收购成本价43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A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万元,税额0.52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8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500克,其他酒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A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
(5)计算业务(4)应纳消费税。
(2) 配制酒的酒精度数高于38度的均按照白酒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8×20%+2×2000×0.5÷10000=3.8(万元)
(3)应纳消费税=36×10%=3.6(万元)
(4)组成计税价格=(43+4+35000×0.5×2÷10000)÷(1-20%)=63.13(万元)
A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3.13×20%+35000×0.5×2÷10000=16.13(万元)
核定扣除政策下,产品销售后才核定扣除所耗用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所以委托加工时,农产品的成本按购入高粱的全部成本计算。
(5)业务(4)应纳消费税=80×20%+35000×0.5×2÷10000-16.13=3.37(万元)
B.税务代理公司
C.律师事务所
D.财税类咨询公司
B.“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取得的岗位津贴
C.提前退休人员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D.员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
合同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合同法》规定的补救措施的种类有( )。
A.赔偿
B.修理
C.更换
D.减少报酬
赔偿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不属于补救措施的种类,所以BCD选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6
- 2020-01-16
- 2019-03-27
- 2020-01-16
- 2020-05-17
- 2020-01-18
- 2020-01-18
- 2019-09-17
- 2020-01-16
- 2020-09-02
- 2020-01-17
- 2020-05-01
- 2020-01-16
- 2020-01-16
- 2020-01-16
- 2019-09-20
- 2020-01-18
- 2020-02-02
- 2020-01-16
- 2020-01-16
- 2020-01-16
- 2020-01-16
- 2020-01-18
- 2019-12-29
- 2020-01-18
- 2020-01-18
- 2020-03-03
- 2020-01-16
- 2019-07-06
- 202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