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06


很多人都会问身边的人,报告注会有什么建议,或者通过网络搜索,去查询报考注会有什么好的建议,通过别人的建议,去更快的获得注会资格证书,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现在注会考试是全国统一的,分为两个阶段组织考试。

专业阶段有六科,分别是《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管理》《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有一门:综合测试。必须先通过专业阶段才能报考综合测试。

注会的考试模式是6+1的模式,专业阶段的6门加综合阶段的1门,成绩保留是滚动周期5年,每年只考一次。最快2年考完,最慢专业阶段的考试不能超过5年,不然第一年的成绩就要作废,重新考了。几年考完要看科目的搭配以及考试的进度来决定。

2年时间考完意味着你要在第一年的时候考过专业阶段的6门课程,第二年考过综合阶段的考试,这样是最完美的也是最节约时间的,但是对于两年就考完注会难度是比较大的,这会付出很多的努力,而这付出,也不以一定让你的到满意的结果。

花费3年的时间,来考注会,一年考三门(保证考的都过),那么在第三年就可以通过,一般人都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考取注会的职业资格证书。

花费4年的时间来学习注册会计师,前3年要考取6门课程,这意味着每年考两门的课程,这也是相对轻松的一种选择考试的方法,但是对于每年注会的通过率在10%-20%之间,你们大概就直达这个注会的资格证书没有那么好考,选择4年的方式是最为保险的一种选择方式。

花费5年的时间来学习注会,有利有弊,自己能利用的时间更长,对于考注会也更大的把握,但是到了第4年,如果没有考过,第五年就要考第四年应该考的科目,第五年就没有精力去考综合阶段的那一门考试。

其实有时候,想要快速的通过考试,选择网课是一种不错的选择,随时随地能学,不管您在哪,只要您有网,电脑手机有电,走到哪里,都会是您的学习天堂。在这个网课泛滥的时代,很多学子是没有坚持的那一份恒心去学习,我们要消除这一顾虑,在努力的学习中,训练自己再也不会怕自己题不会,考试考不过。愿大家能前途一片光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持有一张商业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甲公司行使的票据权利是()。

A.付款请求权
B.利益返还请求权
C.票据追索权
D.票据返还请求权
答案:A
解析: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在本题中,持票人甲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

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一律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购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A,C
解析:
纳税人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国居民A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情况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A公司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甲国分支机构所得未汇入我国,是否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说明理由。
(2)说明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是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还是间接负担的所得税。
(3)计算A公司来自甲国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
(4)计算A公司来自乙国子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
(5)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A公司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甲国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应计入A公司20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总额。分支机构不具备利润分配的职能,不论利润是否汇入我国,都应并入A公司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分公司在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属于A公司直接负担的所得税。
(3)来自甲国分公司的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
(4)乙国税后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
323÷(1-5%)÷(1-15%)=400(万元)
抵免限额=400×25%=100(万元)。
(5)甲国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200×20%=40(万元)
在乙国实际缴纳税款=400-323=77(万元)
甲国视同已纳税额40万元小于50万元的抵免限额。
乙国实际已纳税额77万元小于100万元的抵免限额。
A公司当年境内境外所得在我国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000+200+400)×25%-40-77=650-40-77=533(万元)。

"押题考前联网自动更新,暂无试题
"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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