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2019年起,四川这些企业免征三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9-07-07
好消息:2019年起,这些企业将免征三年增值税!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
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2018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科技、教育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在注会备考学习中,关于增值税税收政策这一块大家可以注意了哪些企业从2019年起就可以免征三年增值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账面原值确定
C.划出方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D.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某企业面临甲,乙两个投资项目。经衡量,它们的预期报酬率相等,甲项目的标准差小于乙项目的标准差。对甲,乙项目可以做出的判断为( )。
A.甲项目取得更高报酬和出现更大亏损的可能性均大于乙项目
B.甲项目取得更高报酬和出现更大亏损的可能性均小于乙项目
C.甲项目实际取得的报酬会高于其预期报酬
D.乙项目实际取得的报酬会低于其预期报酬
B.受让人
C.所有人
D.管理人
B.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C.如果会计记录是电子数据,注册会计师必须对生成这些信息所依赖的内部控制予以充分关注
D.注册会计师将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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