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因疫情暂缓办理

发布时间:2020-02-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下面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虽然延迟办理!但在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就明确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等相关内容,还不太清楚的小伙伴,赶快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学霸君一起来看看吧!

一、2019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五、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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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8年3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的一项厂房经营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了提高厂房的租金收入,甲企业决定在租赁期满后对厂房进行改扩建,并与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改扩建完工时将厂房出租给丙企业。
3月15日,与乙企业的租赁合同到期,厂房即进入改扩建工程。11月10日,厂房改扩建工程完工,共发生支出150万元,即日按照租赁合同出租给丙企业。3月15日,厂房账面余额为1200万元,其中成本1000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借方)。
假设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考虑相关税费。

答案:
解析: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3月15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改扩建工程:
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     12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 000 000
(2)20×8年3月15日~11月10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      1 5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1 500 000
(3)20×8年11月10日,改扩建工程完工: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3 5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在建)     13 500 000

关联方关系的性质可能导致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证据有局限,为弥补这种局限性,A注册会计师决定实施以下审计程序。其中,你认为不能弥补这种局限性的程序是( )。

A.向X公司关联方函证交易的条件和金额

B.向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银行、律师或代理商函证

C.要求检查X公司关联方企业拥有的信息

D.要求管理层就关联方信息的完整性出具书面声明

正确答案:D
解析:管理层声明不能代替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其他程序,当然弥补不了关联方交易证据的局限性。

对下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专栏正确的表述有( )。

A.当月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登记在“已交税金”专栏

B.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登记在“已交税金”专栏

C.“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反映月份终了转出的未交增值税

D.“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反映不应从销项税额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BCD
A:当月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不登记在“已交税金”专栏,而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所以,选项A的表述不正确。  
B: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登记在“已交税金”专栏,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所以,选项B的表述是正确的。  
C:“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反映月份终了转出的未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所以,选项C的表述是正确的。  
D:该表述正确。比如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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