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历年真题(2020-09-17)

发布时间: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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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设计合同中,判定设计人是否按时完成设计任务,计算设计期限的开始时间是(  )日。

A.设计人收到定金

B.合同签订

C.设计人员勘察现场

D.场址选择

27.设计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已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承担违约责任,原则是(  )

A.不足一半时,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

B.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C.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D.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28.设计合同规定,设计人承担合同义务的期限至(  )日止。

A.交付设计文件

B.设计文件审查通过

C.完成设计变更

D.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9.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检验后确认达到竣工标准,应以(  )日确认为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A.承包人自检合格

B.承包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

C.竣工检验开始

D.竣工检验完毕,有关各方在竣工检验报告上签字

30.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  )的时间确定。

A.按当事人双方具体约定

B.按法规规定标准

C.由双方约定且不低于法定标准

D.参照行业通常习惯

26.A【精析】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签字后的3日内支付该笔款项,设计人收到定金为设计开工的标志。

27.B【精析】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①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②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③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8.D【精析】在设计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安装验收,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

29.B【精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0.C【精析】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双方应针对不同的工程部位,在保修书内约定具体的保修年限。当事人协商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规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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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工程监理企业事务所资质业务的范围不包括( )


A.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

B.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

C.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D.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答案:C
解析:
工程监理企业事务所资质企业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下列关于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到货检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承包人提供设备合格证明,并对设备质量进行到货检验
B、由设备制造商提供设备合格证明,并对设备质量进行到货检验
C、承包人应在设备到货时与发包人共同核验
D、承包人应在设备到货时与工程师共同核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到货:(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及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2)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通知工程师共同进行到货清点。(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在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的义务包括()。

A、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
B、负责设计成果的报批手续
C、负责审查各阶段设计文件
D、保证设计质量
E、为设计人提供施工现场工作条件
答案:B,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设计合同履行管理。发包人的义务包括:(1)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2)外部协调工作;(3)其他相关工作;(4)保护设计人知识产权;(5)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本知识点新教材发生变化,删除了“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这一义务)

某通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采购方付款后,供货方交货。合同订立后,采购方以有确切证据证明供货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为由,暂停支付设备货款。采购方暂停支付设备货款的行为行使的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采购方为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但当有确切证据证明供货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时,根据规定可以暂停支付货款,这种行为即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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