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2019-12-26)
发布时间:2019-12-26
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8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定金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具有的性质包括()。【多选题】
A.合同成立的证据
B.抵作价款
C.违约金
D.预先给付
E.担保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
第三版教材中定金具有以下性质:证约性质、预先给付的性质、担保性质。
1、根据《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单选题】
A.职务
B.组织
C.集体
D.部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拓展延伸
1、王某是某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2008年8月,他租了一台压路机,租期为一年。2008年10月,李某找到王军,向王某说明该压路机已经作为抵押物被抵押了,他就是抵押权人。同时出示了抵押合同。该合同显示抵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王某不可以继续租用该压路机了
B.王某可以继续租用,但如果在租期内李某需要实现抵押权,就不可以租用了
C.在租期内李某不可就此压路机实现抵押权
D.租期过后若李某尚未实现抵押权,就不可以续租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1、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单选题】
A.抵押权
B.房屋产权
C.房屋的租金
D.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物权法》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本题选项中,A属于担保物权,B属于所有权,D属于用益物权;而C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主的权利,属于合同债权,因此,正确答案选C。
1、甲发包人与乙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并由丙公司为甲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现甲到期未能支付工程款,则下列关于该工程款清偿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丙公司应代甲清偿
B.乙可要求甲或丙清偿
C.只能由甲先行清偿
D.不可能由甲或丙共同清偿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先控制后细部
C.先易后难
D.由高级到低级
E.先地下后地上
B.龙门(A.字)桅杆扳立大型设备(构件)技术
C.无锚点推吊大型设备技术
D.吊车抬送法吊装水平卧置设备整体竖立技术
E.集群液压千斤顶整体提升(滑移)大型设备与构件技术
大型设备整体安装技术是建筑业重点应用的核心技术之一,其中:滑移法的直立双桅杆滑移法吊装大型设备技术、旋转法的龙门(A字)桅杆扳立大型设备(构件)技术、无锚点推吊大型设备技术、集群液压千斤顶整体提升(滑移)大型设备与构件技术是其主要单项技术。
事件一:A施工单位拟对四栋单体建筑的某分项工程组织流水施工,其流水施工参数如下表所示:

其中:施工顺序I、Ⅱ、Ⅲ;施工过程Ⅱ与施工过程Ⅲ之间存在工艺间隔时间1周。
事件二:由于工期较紧,A施工单位将其中两栋单体建筑的室内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B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经A施工单位同意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C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D施工单位组织施工。
事件三:油漆作业完成后,发现油漆成膜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原因是油漆材质不合格。B施工单位就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向A施工单位提出索赔。A 施工单位以油漆属建设单位供应为由,认为B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B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认为油漆在进场时已由A施工单位进行了质量检验并办理接收手续,其对油漆材料的质量责任已经完成,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由A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拒绝受理索赔。
问题:
1.事件一中,最适宜采用何种流水施工组织形式?除此之外,流水施工通常还有哪些基本组织形式?
2.绘制事件一中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并计算其流水施工工期。
3.分别判断事件二中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是否合法?并逐一说明理由。
4.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考点解析:此题考察流水施工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在流水施工中,根据流水节拍的特征将流水施工进行分类: (1)无节奏流水施工无节奏流水施工是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全部或部分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不相等的流水施工。这种施工是流水施工中最常见的一种。 (2)等节奏流水施工等节奏流水施工是指在有节奏流水施工中,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都相等的流水施工,也称为固定节拍流水施工或全等节拍流水施工。 (3)异节奏流水施工异节奏流水施工是指在有节奏流水施工中,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各自相等而不同施工过程之间的流水节拍不尽相等的流水施工。在组织异节奏流水施工时,异节奏流水施工又可以采用等步距和异步距两种方式。根据背景材料,本工程各施工过程在各流水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全部相等,均为2周,所以,最适宜采用的组织形式是等节奏流水施工。特别提醒注意,等节奏流水施工也称为等节拍流水施工,但无节奏不能等同于无节拍流水施工,一方面没有“无节拍"的说法,另一方面不可能无流水节拍,只是流水节拍没有节奏而已。
2.问题2
参考答案:

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如下:
流水施工总工期T=(M+N-1)×K+G+(4+3-1)×2+1=13周。
考点解析:
此题考察流水施工方法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的编制主要分四个方面:
(1)横轴:为时间轴,针对本题也就是多少周,一定记得要有单位。
(2)纵轴:为施工过程,针对本题也就是施工过程工、施工过程Ⅱ、施工过程Ⅲ。
(3)横道线:每个施工过程中,每个流水段都有一条横道线,针对本题,共分四个流水施工段,即每个施工过程的横道线均由四条横道线组成,每条线代表一个流水施工段。
(4)横道线起止点:每个施工过程在流水施工段上的起止时间,每个施工过程在各流水段上应连续作业。要认清一个误区,流水施工横道图与单纯的进度计划横道图不同,不能以流水施工段作为纵轴来绘制。流水施工工期计算:本题采用的是等节奏流水施工,其总工期计算公式为T=(M+N―1)×K+G。
其中:M为流水施工段数,针对本题,M取值4;N为施工过程数,针对本题,N取值3;K为流水步距,针对本题,流水步距等于各施工段上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即K取值2;G为时间间隔,针对本题,G取值为1。
故流水施工总工期T=(M+N-1)×K+G=(4+3-1)×2+1=13周。当然,横道图中工期与计算工期必须是一致的,否则肯定不正确。
3.问题3
参考答案:
(1)A将部分建筑的精装修和幕墙分包给B的行为合法;理由:B具备相应资质,精装修及幕墙属专业分包范畴,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故分包行为合法。
(2)B将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分包给C的行为不合法;理由:B单位本身为专业分包,将其分包范围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C单位,即分包再分包,属典型的违法分包行为。
(3)B将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D的行为合法;
理由: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单位。
考点解析:此题考察专业分包合同的应用、劳务分包合同的应用。先审题,提问要求考生“判断事件二中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之间的分包行为理清施工单位A、B、C、D之间的关系”,首先明确的是分包行为是两个单位之间的行为,不是某一个单位的行为;更不是某施工单位合法或不合法。将背景材料中A施工单位、B施工单位、C施工单位、D施工单位的身份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理清楚。 (1)A施工单位的身份是总承包单位; (2)A将部分建筑的精装修和幕墙分包给B; (3)B将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分包给C;(4)B将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D。下一步再分别判断(2)、(3)、(4)的分包行为合法性并给出理由。其中 (2)A将部分精装修和幕墙分包给B。首先B具备相应资质;其次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均为相关法律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最后,此分包过程虽然没经建设单位认可,但在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视为建设单位认可。所以,A与B之间的分包行为是合法的。其中(3)B将承包范围内的幕墙分包给C。首先明确B的身份――专业分包;其次明确幕墙工程的定位――专业承包项目;最后可以确定,B将幕墙分包给C其实是专业分包再分包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显然不合法。其中(4)B将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D。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也就是说,劳务分包既可以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行为,也可以是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行为。根据背景材料,油漆作业属于劳务作业范畴,B为合法的专业承包企业,D为合法的劳务作业单位,即B与D间的分包行为合法。
4.问题4
参考答案:
事件三中错误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错误一:A施工单位认为B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理由:建设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B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故只能是B向A索赔,A再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错误二:B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理由:建设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B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故只能是B向A索赔,A再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错误三:建设单位认为油漆在进场时已由A施工单位进行了质量检验并办理接收手续,其对油漆材料的质量责任已经完成,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由A施工单位承担。理由:由建设单位采购的物资,施工单位的验证也不能取代建设单位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考点解析:此题考察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先审题,整个事件三由五句话组成。第一句,交代事件发生的原因,属油漆质量不合格。第二句,B向A就油漆质量问题提出索赔。第三句,A认为B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第四句,B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第五句,建设单位认为油漆质量责任应由A单位承担,拒绝受理索赔。
第二句和第四句是相互矛盾的两种做法,显然两者中必有一个正确、一个错误。我们知道,建设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关系,B单位只与A单位有合同,故只能是B向A索赔,A再就此向建设单位索赔。所以,第二句B向A索赔是正确的,第四句B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是不正确的。相应的,第三句中,A认为B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也就不正确了。再看第五句:这句话分两层意思,①建设单位认为油漆质量责任应由A单位承担,②建设单位拒绝受理索赔。其实《合同法》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对于建设工程物资质量责任划分而言,就是谁采购的材料谁负责。对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物资,建设单位的验证不能代替施工单位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同理,由建设单位采购的物资,施工单位的验证也不能取代建设单位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所以,第五句第一层意思,建设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 对于二层意思,原本B单位就不应该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所以建设单位拒绝受理是正确的。最后总结一下索赔的定义与概念,索赔是一个合同术语,只有存在合同关系,才能发生索赔,合同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均可以提出向对方的索赔。但并不是每项索赔都成立、均合法,索赔成立的前提主要有三点:①双方存在合同关系;② 造成工期损失或费用损失(增加);③非提出方原因。
B.6
C.9
D.12
(4)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后制作。连续浇筑的防水混凝土,每500㎡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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