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历年真题(2020-04-10)

发布时间:2020-04-10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试共3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按照民用建筑分类标准,属于超高层建筑的是( )。【单选题】

A.高度50m的建筑

B.高度70m的建筑

C.高度90m的建筑

D.高度110m的建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超高层建筑的划分,民用建筑高度大于100m。

2、一般情况下,建设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 )年。【单选题】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建设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3年。

3、关于普通混凝土小砌块的施工做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A.在施工前先浇水湿透

B.清除表面污物

C.底面朝下正砌于墙上

D.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E.小砌块在使用时的龄期已达到28d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一般情况下砌筑前不需对小砌块浇水湿润。

4、不属于应急照明光源的是( )。【单选题】

A.备用照明

B.疏散照明

C.延时照明

D.安全照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均为应急照明。

5、当设计无要求时,模板的拆除顺序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从下而上

B.先支的先拆

C.先拆承重模板

D.先拆非承重模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

6、项目《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措施计划》主持编制人是( )。【单选题】

A.安全总监

B.项目经理

C.生产经理

D.技术负责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

7、市区施工现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单选题】

A.1.5m

B.1.8m

C.2.0m

D.2.5m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8、关于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做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A.夜间施工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B.现场土方应采取覆盖、绿化等措施

C.现场生活垃圾可作为回填再利用

D.食堂应设置隔油池

E.则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现场生活垃圾不可作为回填再利用。

9、在工程应用中,通常用于表示钢材塑性指标的是( )。【单选题】

A.伸长率

B.抗拉强度

C.屈服强度

D.疲劳性能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通常用于表示钢材塑性指标的是伸长率。

10、下列不属于安全玻璃的是( )。【单选题】

A.钢化玻璃

B.防火玻璃

C.平板玻璃

D.夹层玻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安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防火玻璃和夹层玻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工程建设缺陷责任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
B.缺陷责任期从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
C.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D.发包人原因导致竣工延迟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6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E.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延迟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答案:A,C,E
解析:

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胶砂法测定水泥( )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判定的。

A.3 d和7 d
B.3 d和28 d
C.7 d和14 d
D.7 d和28 d
答案:B
解析:
2019版教材P28页
3.强度及强度等级国家标准规定,采用胶砂法来测定水泥的3d和28d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根据测定结果来确定该水泥的强度等级。

在市区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下列情形中,可以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而不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证明的是()。

A.因生产工艺要求混凝土连续浇筑
B.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
C.自来水管道爆裂抢修
D.由于施工单位计划向国庆献礼而抢进度的施工
E.路面塌陷抢修
答案:C,E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73页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士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引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是()。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9页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引起债的关系,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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