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每日一练(2021-02-09)
发布时间:2021-02-09
2021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考试共3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土层中,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加固效果较好的有( )。【多选题】
A.软塑粘性土
B.硬粘性土
C.腐殖土
D.砂土
E.素填土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高压喷射注浆法对淤泥、淤泥质土、流塑或软塑粘性土、粉土、砂土、黄土、素填土和碎石土等地基都具有良好的处理效果。
2、无盖水池满水试验的蒸发量,可设现场蒸发水箱,并在水箱内设水位测针进行测定。(),测定水箱中的水位。【单选题】
A.测定水池中水位之前12h
B.测定水池中水位之后12h
C.测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时
D.测定水池中水位之后8h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蒸发量测定:(1)池体有盖时可不测,蒸发量忽略不计。(2)池体无盖时,需作蒸发量测定。(3)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时测定水箱中蒸发量水位。
3、路基工程包括路基(路床)本身及有关的土(石)方、沿线的()、挡土墙等项目。【多选题】
A.路肩
B.涵洞
C.排水管线
D.临时建筑物
E.边坡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城镇道路路基工程包括路基(路床)本身及有关的土(石)方、沿线的涵洞、挡土墙、路肩、边坡、排水管线等项目。
4、对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的填写要求描述正确的有()。【多选题】
A.表格上方左侧工程名称应与工程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
B.表格中施工单位可以简写
C.表格中若实际工程没有其中一项时,必须留空白,不能填写
D.表格中凡要求签章的,应签字并盖章
E.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中的注册建造师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1)文件名称下方的左侧“工程名称”,填写工程的全称,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文件名称下方的右侧,与工程名称同一行的“编号”应填写本工程文件的编号。编号由项目施工企业确定。(2)表格中“致XX单位”,应写该单位全称,例如:致北京某某工程咨询公司。(3)表格中的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并与工程合同的工程名称一致。(4)表格中工程地址,应填写清楚,并与工程合同一致。(5)表格中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专业工程的规定填写。(6)表中若实际工程没有其中一项时,可注明“工程无此项”或填写“无”。(7)审查、审核、验收意见或者检查结果,必须用明确的定性文字写明基本情况和结论。(8)表格中施工单位是指某某工程项目经理部。(9)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受聘于企业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5、关于无压管道闭水试验长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多选题】
A.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带井试验
B.一次试验不宜超过 5 个连续井段
C.管内径大于 700mm 时,抽取井段数 1/3 试验
D.管内径小于 700mm 时,抽取井段数 2/3 试验
E.井段抽样采取随机抽样方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无压管道的试验长度:(1)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带井试验;若条件允许可一次试验不超过5个连续井段。(2)当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可按管道井段数量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工程建设施工通用的质量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C.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
D.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E.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企业标准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D正确;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是推荐性的标准,所以A错误;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B正确;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C正确。2019年教材新变化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E错误。
B.单件性和流动性
C.生产的预约性
D.生产周期长和专业多
控制难度大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和流动性,不具有一般工业产品生产厂拥有的固定生产流水线、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完善的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环境,不能进行标准化施工,施工质量容易产生波动。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法律的效力是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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