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章节练习(2020-12-31)

发布时间:2020-12-31


2021年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考试共3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矿业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用爆破方法贯通巷道,当两个互相贯通的工作面之间距离只剩下( )时,只许从一个工作面进行掘进贯通。【单选题】

A.15m

B.20m

C.25m

D.30m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标明进度。两工作面相距20m时,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都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

2、喷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对于竖井及重要隧洞和斜井工程,喷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单选题】

A.C25

B.C20

C.C15

D.C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喷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对于竖井及重要隧洞和斜井工程,喷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喷混凝土的Id期龄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5MPa。钢纤维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2MPa,抗弯强度不应低于6MPa。

3、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竣工情况的综合报告之日起( )日内,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单选题】

A.30

B.60

C.90

D.12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竣工情况的综合报告之日起30日内,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下列有关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规定叙述不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安全工程的“三同时”指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必须有设计部门、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参加

B.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C.矿井必须有一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D.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E.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信设施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A项错误,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C项错误,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D项错误,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5、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 )。【多选题】

A.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C.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D.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E.运输的方式和线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承包人提交了索赔文件后,干扰事件对施工造成持续影响,则承包人的正确做法为( )。

A.按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提交延续索赔通知,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B.只需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C.按工程师要求间隔提交延续索赔通知,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36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D.按工程师要求间隔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42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答案:A
解析:

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材料的检验不严密而引发质量事故,如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划分,该质量事故是由(  )原因引发的。


A.技术

B.社会

C.管理

D.经济
答案:C
解析:
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管理上的不完善和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检查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等。

某冶炼厂为扩大生产修建一座新厂房。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多雨天气,因屋面防水未及 时做完,而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无法使用。土的清理及重新施工导致施工方损失1. 5 万元。竣工交付阶段监理工程师经检査发现有6根排架柱基础下沉,监理工程师立刻对该 事故展开调査,根据调査结果分析原因认为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地基处理不按规范操作而导 致,于是要求施工单位自定加固方案对地基进行处理。加固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工程进 行了竣工验收。处理地基时施工方支出20万元。
问题
(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如何划分?其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2)上述背景材料中的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分属于哪一类?
(3)质量事故处理检查和鉴定的结论有哪几种?
(4)背景材料中质量事故的处理分别属于哪种处理方案?
(5)监理工程师在对排架柱基础事故处理时有何不妥?

答案:
解析:
(1)按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划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通常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10万元额度内的质量事故;
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與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造 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通常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背景材料中由于下雨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返工属于一般质量事故;排架柱基 础下沉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3)检查和鉴定质量事故的结论可能有以下几种:
1)事故已处理,可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附加限制条件。
(4)下雨导致回填土及灰土浸水而返工,属于返工处理;排架柱基础下沉加固属于修 补处理。
(5)监理工程师对排架柱基础下沉事故处理的不妥之处在于: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或质量管理部门首先应以“质量 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2)监理工程师不应自行对质量事故调査,应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 事故原因分析。
3)事故的处理方案不能由施工单位自定。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事故 处理方案,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 陷的处理。
4)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 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 门。而不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就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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