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1-05-12)
发布时间:2021-05-12
2021年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考试共8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合同法规定,建筑施工合同中约定出现因( )时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该免责条款无效。【多选题】
A.合同履行结果只有对方受益
B.不可抗力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C.履行合同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D.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损失
E.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超出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GB50500——2013)造价信息法调差。已知承包人投标价格、基准期发布价格分别为2400元/t、2200元/t,2015年12月、2016年7月造价信息发布价为2000元/t,2600元/t.则该两月钢筋的实际结算价格应分别为()。【单选题】
A.2280,2520
B.2310,2690
C.2310,2480
D.2280,248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2400-[2200×(1-5%)-2000]=2310元/t2400+(2600-2400×1.05)=2480元/t
3、下列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多选题】
A.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施工企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总承包单位将施工图深化设计风险转移给分包单位的合同
D.建设单位为偷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E.村民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供货合同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成本分析、成本考核、成本核算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仅就此三项工作而言,其正确的工作流程是( ) 。【单选题】
A.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B.成本分析—成本考核—成本核算
C.成本考核—成本核算—成本分析
D.成本分析—成本核算—成本考核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施工成本管理流程应遵循下 列程序:(1)掌握成本测算数据(生产要素的价格信息及中标的施工合同价);(2)编制成本计划,确定成本实施目标;(3)进行成本控制;(4)进行施工过程成本核算;(5)进行施工过程成本分析;(6)进行施工过程成本考核;(7)编制施工成本报告;(8)施工成本管理资料归档。
5、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能重复
B.措施项目都应该以“项”为计量单位
C.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都应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准
D.暂估价是用于施工中可能发生工程变更时的工程价款调整的费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综合概念。(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将措施项目分为能计量和不能计量的两类。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不能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2)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3)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价款、工程设备价款以及专业工程金额。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联合体投标中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C.开标应当在公证机构的主持下,在招标人通知的地点公开进行
D.开标时,可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B.56.35
C.57
D.56.75
B.总部管理费
C.利润
D.税金
B.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C.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D.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E.施工排水.降水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5-12
- 2020-10-15
- 2021-08-08
- 2020-10-22
- 2020-09-06
- 2020-11-03
- 2020-11-10
- 2020-11-29
- 2021-05-07
- 2020-12-10
- 2020-10-23
- 2020-09-08
- 2020-08-27
- 2021-07-23
- 2021-06-23
- 2021-04-14
- 2021-03-04
- 2020-09-29
- 2021-05-27
- 2020-12-02
- 2021-07-27
- 2021-08-24
- 2020-11-11
- 2021-07-21
- 2021-06-07
- 2021-01-18
- 2020-08-10
- 2021-08-31
- 2021-08-10
-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