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2020-08-02)
发布时间:2020-08-02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由于某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相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定该报告书须报( )的批准。【单选题】
A.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B.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故选B。
2、某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沿途发生道路遗撒,则其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是()。【多选题】
A.限期改正
B.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扣押车辆
D.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暂扣驾驶及运输证件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违反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1)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2)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3)工程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4)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5)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单位有以上第(1)项、第(3)项、第(5)项行为之一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以上第(2)项、第(4)项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1)项、第(5)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3、由于某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相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定该报告书须报()批准。【单选题】
A.城市规划行政部门
B.环境保护行政部门
C.工商行政部门
D.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某施工单位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为有效防治扬尘大气污染,施工现场采取比较得当的措施包括( )。【多选题】
A.运送土方车辆封闭严密
B.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
C.堆放的土方洒水、覆盖
D.建筑垃圾分类堆放
E.地面硬化处理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2007年9月建设部颁发的《绿色施工导则》中规定: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挡、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挡等措施。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7.在场界四周隔挡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毫克/立方米。故选ABCE。
5、《绿色施工导则》中节能措施规定,施工用电及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单选题】
A.10%
B.20%
C.30%
D.4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施工用电及照明:(1)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2)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比率法
C.差额计算法
D.连环置换法
E.实际费用法
B.事故上报之日
C.事故原因确定之日
D.事故调查组成立之日
事故调査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d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査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d。
B.航站楼工艺流程
C.航站楼土建工程
D.航空气象工程
B.班组自检
C.巡视
D.旁站
E.平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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