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练习(2022-02-19)

发布时间:2022-02-19


202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下列评标定标行为中违法的是()。【单选题】

A.甲企业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评标委员会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

B.乙企业投标报价最低,但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未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C.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了中标人

D.由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定为中标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招标基本程序。招标人可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但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所以,选项C的做法违法。

2、按照建设工程发承包的有关规定,允许的发承包行为是()。【单选题】

A.发包单位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B.发包单位将单位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C.由于技术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发包单位直接指定有相应资质的某施工单位担任本工程弱电分包

D.对于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设备,发包单位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2014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3)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4)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5)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6)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7)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3、关于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B.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C.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应当向招标人作出合理说明

D.联合体投标的,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前更换成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招标投标法》进一步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下列关于招标方式及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公开招标的公告应通过国家规定的媒体发布

B.邀请招标应向3个以上有相应资格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C.规模大的工程可进行两阶段招标

D.总承包招标是指对工程及有关的货物、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实行的招标

E.招标项目可按需要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5、下列投标行为中,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多选题】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C.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主井系统硐室主要有( )。

A.清撒硐室
B.水仓
C.装载硐室
D.主排水泵硐室
E.井底矿仓
答案:A,C,E
解析:
主井系统硐室包括推车机、翻车机硐室或胶带机头硐室;井底矿仓、装载硐室,还有清撒硐室等。故选ACE。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材供应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提请Z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认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应被撤销。乙公司向Z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而甲公司向Z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Z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
B.Z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Z市人民法院应和Z市仲裁委员会协商确定由谁受理此案
D.Z市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此案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359 / 2019版教材P358
本题考察的是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旣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甲是乙的债务人,乙是丙的债务人,由于乙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导致无法偿还对丙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替乙向甲行使债权
B.丙必须以乙名义行使乙的债权
C.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偿还债务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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