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章节练习(2020-02-02)

发布时间:2020-02-02


2020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考试共3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投标,应当经()批准。【单选题】

A.省人民政府

B.自治区人民政府

C.国务院相关部门

D.项目所在地政府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2、投标文件编制应( )编制。【单选题】

A.按招标文件要求

B.根据招标文件意思

C.按自己意思

D.根据经验数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3、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可按承包的专业或()分解为阶段分目标。【单选题】

A.完成阶段

B.合同阶段

C.施工阶段

D.检验阶段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4、沉桩作业应由具有经验的()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向操作人员发出指令。【单选题】

A.专职安全人员

B.施工技术人员

C.技术工人

D.项目总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5、施工质量因素控制的内容有()。【多选题】

A.人员控制

B.材料质量控制

C.质量通病控制

D.机械设备质量控制

E.不合格产品控制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振捣器振捣施工技术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普通混凝土时,应快拔慢插
B.插入式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2.0倍
C.插入式振捣器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
D.插入式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应不小于50mm
E.采用表面平板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捣动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答案:C,D,E
解析:
2020教材P111 / 2019教材P110
(7) 混凝土宜分层浇筑,分层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不再往上冒气泡,表面不再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时为止。当采用插人式振捣器振捣普通混凝土时,应快插慢拔,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4 倍,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 倍,并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芯管、吊环、预埋件等,振捣器插人下层混凝 土内的深度应不小于50mm。当采用表面平板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 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答案选CDE。

下列要求中,属于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的有()

A.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B.接受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C.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报告
D.施工中遇到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工作
E.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答案:B,C,E
解析:
2020版教材P235 / 2019版教材P234
施工作业人员主要应当履行如下安全生产义务: (一)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 (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三)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四)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关于违约金与定金,表述正确的是()。

A.违约金存在于从合同之中
B.定金合同属于主合同
C.违约金与定金可能同时使用
D.当事人既能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46
此题考核违约金和定金内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某井筒工程直径6m,井深780m。地质报告表示在井深620m以后有三层有含水层,涌水量分别为22m3/h、14m3/h、80m3/h。施工组织设计考虑井深较深,选择了包括5m3吊桶、9臂钻架等大型施工设备。对于井筒涌水,则施工组织设计写了“可以采取工作面预注浆处理”和“视情况采取井壁注浆”的措施。由于掘砌设备操作使用不顺利,施工进度严重拖延。施工队根据620m前和第一、二层含水层的实际揭露地层涌水远小于地质报告的情况,认为地质报告可能有误。为赶进度,施工队一直施工到第三含水层仍按正常掘砌施工。结果,在放炮后虽未有突水事故,但井壁岩石裂隙出现四处涌水。施工队只得匆匆处理,并设法加快了井壁砌筑工作。对于井壁可能出现涌水过大的问题,期待井壁注浆来处理。最后,尽管业主与施工单位为处理井壁又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但其质量仍不能满意。
问题
1.分析施工组织设计的失误。
2.施工队施工中有哪些错误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妥的看法
3.岩壁大量涌水对井壁混凝土施工质量有哪些影响

答案:
解析:
本案例说明通常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
1.施工组织设计的失误主要有三点:1)立井机械化施工设备选择不妥。虽然井筒比较深,但是断面不大。井内布置重型设备有困难。施工过程中工人操作使用不顺利,主要并非操作的问题,而是设备的选型问题;2)对井筒涌水的处理不落实。虽然提出“可以采取工作面预注浆处理”,但没有明确如何具体处理,没有充分考虑工作面注浆的困难,而是错误地准备在工作面注浆,效果不好时“采用井壁注浆”,对于工作面注浆也没有准备,临到第三含水层时仍未有提出具体的注浆方案、措施(如,岩柱、一次或分次注浆、安全措施等)。这也是注浆工作没有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3)重要一条是没有按规定进行探水,执行“有疑必探”的规定;遇含水层且已经发现水文报告的前两层含水层涌水情况与实际有误,却不采取探水措施,反而主观地认为第三层涌水会减少。这是严重的违章和失误。
2.施工队造成此质量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按照规程施工。1)没有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要求;2)没有按规定实施工作面预注浆等治水措施;3)然后是为抢进度,当出现较大的涌水后仍没有采用专门的堵水措施,冒险强行通过。这就势必给施工和工程质量造成伤害。
从本案例可看出,掌握地质条件,并根据地质条件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是矿山工程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地质条件有疑问时,更要注意贯彻“有疑必探”的原则。矿山工程质量的好坏和地质因素的影响,以及和掌握地质条件的程度很有关系。
从本案例还可看出,这些错误的做法和认识有关。对质量不够重视,为追求进度放弃质量:为赶进度没有遵守“有疑必探”原则、轻信经验而不相信勘探资料、不采取预注浆措施,为赶进度,不认真采取处理井壁涌水“堵、截、导”等措施。特别应注意的是,把存在的质量问题推给后面的工序,势必导致问题“越滚越大”,解决起来也越来越困难。
3.岩壁涌水过大,首先使操作人员处在恶劣的施工环境下,就可能破坏正常施工程序和正确的操作要求,影响包括掘进、立模、井下搅拌、浇注等工作;其次是岩壁涌水影响混凝土的搅拌质量,也影响浇注的井壁混凝土质量,降低了强度、密实程度、抗渗性能等重要性能。因此,采用“干打井”技术是一个对进度、质量都有好处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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