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每日一练(2020-01-04)

发布时间:2020-01-04


2020年一级建造师《矿业工程》考试共3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建造师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砌体结构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抗剪、抗弯强度的关系是( )。【单选题】

A.抗压强度远大于抗拉、抗剪强度

B.抗拉强度远大于抗压、抗剪强度

C.抗剪强度远大于抗拉、抗压强度

D.抗弯强度较抗压强度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2、振动沉桩主要适用的土质有()。【多选题】

A.砂土

B.黏土

C.砂质黏土

D.粉质黏土

E.卵石层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

3、建筑防水卷材搭接的方向和长度要求应根据( )确定。【多选题】

A.屋面坡度

B.粘贴方向

C.卷材材性

D.主要风向

E.施工人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卷材铺贴应采用搭接法。搭接方向和长度要求应根据屋面坡度、主要风向、粘贴方法和卷材的材性决定。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垂直于屋脊的搭接应与年最大频率风向一致。上下层及相邻两幅的搭接缝应错开。

4、砖的强度分为MU30…MU10等5级,MU30表示砖的平均抗压强度不低于( )。【单选题】

A.3MPa

B.40MPa

C.30MPa

D.300MPa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5、评价喷混凝土强度可以采用标准试验方法获取( )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单选题】

A.14天龄期抗剪强度

B.28天龄期抗剪强度

C.14天龄期抗压强度

D.28天龄期抗压强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企业各职能部门为落实质量手册要求而规定的细则,为确保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在程序文件的指导下,可按管理需要编制相关文件,如( )等。

A.作业指导书
B.不合格品控制方案
C.具体工程的质量计划
D.预防措施
E.质量记录管理方案
答案:A,C
解析:
2020/2019教材P165
(三)程序性文件为确保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在程序文件的指导下,尚可按管理需要编制相关文件,如作业指导书、具体工程的质量计划等。

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根据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绘制了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时间单位:月),并经总经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施工至D 工作时,由于业主在细部设计上提出了新要求,设计
单位重新进行了设计。造成D 工作施工时间延长了2 个月,施工单位人工费、机械费损失2 万元,施工单位提出了工期、费用索赔要求。
事件二:施工单位施工到C 工作时,由于业主自行采购的工艺设备提前到场,业
主要求提前工期,施工单位增加了劳动力及材料,将C 工作施工时间缩减至4 个月。
施工单位提出了赶工费2 万元的索赔要求。
【问题】
1.绘制双代号网络图,找出它的关键线路(用工作表示),并写出总工期。
2.事件一、二中,施工单位的各项索赔是否合理,并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实际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指出计算工作C、工作E 的总时差,以及实际
总工期。

答案:
解析:
1.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补充如下:



双代号网络图绘制如下:



关键线路是B→C→F,总工期为18 个月
2.事件一:工期索赔不合理。虽然此事件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但是工作D 延长2 个月没有超过总时差,对总工期没有造成影响,所以工期索赔不合理。
事件一:费用索赔合理。此事件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而且给施工企业造成了人工费、机械费损失2万元,所以费用索赔合理。
事件二:费用索赔合理,此事件是由于业主要求提前工期引起,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于赶工期所增加的费用2 万元可以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要求,所以费用索赔合理。
3.关键线路还是B→C→F,总工期变为16 个月
工作C 的总时差为0,工作E 的总时差为,6 个月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是( )。

A.支付仓储费用的义务
B.说明的义务
C.出具仓单的义务
D.按时提取仓储物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包括:(1)验收的义务;(2)出具仓单的义务;(3)允许检查或者提取样品的义务;(4)通知的义务;(5)催告或做出必要处置的义务;(6)损害赔偿的义务。

拍卖公司接受委托,组织拍卖出让某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单位竞买成功后应当与(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A.省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

C.市土地管理部门

D.拍卖公司

正确答案:C
27.C【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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