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房产估价师报考条件中的高等专科是大专吗?中专无法报考吗?

发布时间:2020-01-17


2019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已结束,未报上2019年考试的考生以及备考房产估价师的小伙伴们是不是都很着急想了解2020年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很多的同学都在问中专可以报考房产估价师吗?高等的专业也就是大专可以吗?不要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给大家介绍介绍房产估价师2020年的报考条件哦。

首先来给大家说一下房产估价师考试的最新报考条件,请继续往下面看

房产估价师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产估价师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意思就是高中毕业只要是相关的学科,出来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意思就是相关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出来工作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意思就是有房产相关的学士学位,出来工作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意思就是有相关的学科硕士学或者研究生毕业的,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博士学位的。意思就是学习的相关的学科博士生,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意思就是没有上诉的学历的,只要有相关的国家统考的资格证书的,有10年的工作年限,其中从事房产估价实务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6年的,表现很突出优秀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学历必须要国家认可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也就是你实际的工作年限为准,不是按照领取到毕业证之后的开始计算。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意思就是在之前参加的全国统一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被记录过的人员或者几年之内不允许参加任何考试的人员不能参加。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内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房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其中,台湾院校的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经营、土地管理、建筑、都市计划(或所在区域及都市计划)和不动产管理与开发学科的专业学历证书,可视同为报名条件中相关学科的专业学历。台湾居民在报名时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综上所述:房产估价师的报考条件第一条也就是相关的专业的中专学历,只要满足8年的工作年限,其中有5年从事房产估价师相关的专业年限达到就可以报考的呢,大专就是高等专科,一样的可以报名的哦

以上信息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房产估价师的报名条件的全面解析,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对估价师的报考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告诉大家的是学习尤如登山,需要坚持,虽然过程是艰难的,但只要懂得享受,也能其乐无穷,当攀上顶峰时,便能饱览美景,咱们现在多学习一些,后期复习的时候就轻松了!所以要好好的开始学习起来了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建设用地的用途分类,可分为( )。

A.非农业建设用地
B.农业建设用地
C.未利用地
D.其他建设用地
E.临时用地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的概念、分类和特点。按建设用地的用途分类,可分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

下列行为中,应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

A.继承房地产
B.赠与房地产
C.出售房地产
D.出租房地产
答案:C
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房地产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不包括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某商业大楼建造期2年,建成8年后补办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为35年,评估时该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应取( )年。

A.35

B.45

C.48

D.50

正确答案:A

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

A.地震导致房屋灭失
B.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
C.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使用者未如期支付地价款
E.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
答案:B,C,D,E
解析:
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情况:
一是土地使用者未如期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在签约时应缴地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定金,60 日内应支付全部地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地价款的,出让方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是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土地使用者触犯国家法律,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②司法机关决定没收其全部财产,收回土地使用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