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网: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21-06-19
2021年房产估价师考试安排已出,您备考得怎么样了呢?参考历年的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2021年8、9月份。您备考得怎么样了呢?近日,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须知,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看看!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办事指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二、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三、报考人员须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五、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希望大家平时能制定好学习计划,坚持按照计划学习,这样才更容易通过考试。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所有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分部分项法应结合各个构件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用计量单位
C.工料测量法主要用于求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的重新购建成本
D.指数调整法主要用于检验其他方法的测算结果
B.没有交换价值也一定没有使用价值
C.没有使用价值肯定就没有交换价值
D.人们在经济活动中通常简称的价值,一般指的是使用价值
B、 协议中所规定的贷款利息
C、 股息或分红
D、 租售收益
E 协议中规定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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