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产估价师吉林省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发布时间:2020-01-17


吉林省房产估价师的新一轮的考试即将开始了,当今社会新房、旧房,大房、小房,买房、卖房,换房、租房……房产成为一种多样化的商品,其交易也日益频繁。换几个地方、搬几次家,将成为生活中的平常事。可怎么换房、怎么买房,这其中大有学问。有人把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越换越增值;有人却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损失惨重;有人不知行情,举棋不定。请个估价师作投资顾问,估算房产价值,也许能帮你拿个主意——房地产估价师就这样慢慢地走入我们的生活。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告诉大家考试时间安排的信息

2020年的房产估价师的考试具体时间还未公布,预计是在10月17日和18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可参考2019年的。

2019年房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7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产估价师考试介绍:

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房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考制度。每年考一次。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之后证书全国范围之内通用的。

房产估价师考试政策:

各省、自治区建委,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管理,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素质,积极审慎地建立房地产估价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现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全国各省贯彻执行。

房产估价师的发展前景:

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一家单位实践注册成功后,将获得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一个证书的注册有效期限是3年);并获得手章(有签字权)。

以上信息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来的2020年房产估价师考试的时间安排,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对估价师的时间上面已经有了初步的规划,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想告诉大家的是,房产估价师的考试肯定是有难度的,既然大家选择了报考,那么就一定要坚持下去,相信收获证书的那天你一定会感谢努力的自己,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会及时给大家带来房产估价师考试的最新讯息和复习技巧,一直陪伴着大家学习。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假设开发法中开发完成后价值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A、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状况并不总是纯的房地产,还可能包括房地产以外的动产、权利
B、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对应的时间,不会是未来开发完成之前的某个时间
C、静态分析法中,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是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状况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的价值
D、动态分析法中,对于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适宜建成销售的,通常是预测它在未来开发完成之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的价值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开发完成后的价值。选项B错误,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对应的时间,可能是未来开发完成之时,也可能是未来开发完成之前或之后的某个时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房地产估价业务越来越精细化。( )

答案:对
解析:
考点:中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为满足社会需要,从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价值类型等方面,不断对房地产估价业务进行了深化和拓展,提供越来越精细化的估价服务。

假定商品的价格和消费者预期用于购买商品的支出是既定的,则消费者能购买到的商品的所有可能数量组合的集合,即为( )。

A.消费者预算线
B.消费可能线
C.家庭预算线
D.无差异曲线
E.边际替代率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差异曲线分析。假定商品的价格和消费者预期用于购买商品的支出是既定的,则消费者能购买到的商品的所有可能数量组合的集合,即为消费者预算线,也称为消费可能线或家庭预算线。

(2016真题) 国土管理部门在未取得规划条件的情况下,与某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无效。()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城市规划体系。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