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2020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5月16日、17日
发布时间: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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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计划通知可知,2020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为5月16、17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该考试的其他内容,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报考人员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报考人员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报考人员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报考人员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考生须知: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实践年限证明等材料。
二、成绩管理:
该考试的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的考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须知:《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而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考试过程中与结束后,严禁将试卷、题卡、草稿纸等涉及考试的物品与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
考前,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过期证件、拍照证件、电子证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不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不能使用。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等文具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也不能将手机、有收发和存储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提包和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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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C: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A. 10 B. 8 C. 6 D. 3
【点评分析】:本题主要考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測点数規定。答案显然。
A、综合法高于相关法 B、后法优于先法
C、单项法高于相关法 D、综合法高于单项法
【点评分析】:本题主要考察各法的关系。答案显然。
A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B当地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C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
D当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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