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黑龙江绥化2020年环评师考试时间11月14-15日
发布时间:2020-07-18
各位小伙伴注意了,由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关于2020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得知,黑龙江·绥化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1月14-15日,由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得出,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9月份。
黑龙江·绥化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黑龙江·绥化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考试管理机构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试卷,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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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侄类尾气的,须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B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
C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的,必须停产修复
D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排放
B.至少在项目约 N、W、S、E 方向各设置 1 个监测点,在实验区设置 1 个监测点,并在约 N 方向设 1 个加密点
C.至少在项目约 NW、SW、SE、NE 方向各设置 1 个监测点,在实验区设置 1 个监测点,并在约 SE 方向设 1 个加密点
D.至少在项目约 NW、SW、SE、NE 方向各设置 1 个监测点,在实验区设置 1 个监测点,并在约 NW 方向设 1 个加密点
A.污染物排放
B.控制现状
C.污染物种类
D.污染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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