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预计:3-4月份

发布时间:2021-10-13


关注海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同学注意咯!海南省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尚未公布,根据海南省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的报名时间,预计2022年海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4月份报名,打算报考明年考试的同学可以开始备考了,考试有一定难度,需要时间进行复习。

为了让各位考生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的报名时间与报考流程,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1年海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的相关信息。

海南省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信息如下:

网上报名:2021年3月23日-4月7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3日-4月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8日

成绩查询:8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方式:各省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考流程

【报考流程(1)】

全流程共 10 个步骤

1.查看公告 2.用户注册 3.填写注册 4.选择承诺 5.网上缴费 6.准考证打印 7.考试 8.查询成绩 9.资格审核 10.证书发放

【报考流程(2)】

告知承诺制报名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报名填报信息全部满足以下条件,就只需要参加现场考试,其他事项均可在线办理。条件如下:

1、身份信息比对通过

2、学历信息比对通过

3、报考条件比对通过

4、属地报考比对通过

5、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6、无失信记录

未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需要在线提交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可完成报名确认。

环境影响评价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规定报名条件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以上内容就是本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海南地区报考信息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最新考试资讯的话,可以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我们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环境风险评价中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B:应急环境监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C: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D:应急培训计划
答案:A,B,D
解析:
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属于环境风险防范与减缓措施,排除C项。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的扩建项目,其污染源调查对象至少应包括()。

A: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
B:区域替代项目
C:评价范围内所有工业污染源
D:所评价的项目
答案:D
解析:
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对于改、扩建项目应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建项目等污染源。如有区域替代方案,还应调查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拟替代的污染源。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下列污染物中,排放管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是 ( )。

A.水泥窖排放的氦氧化物
B.火电厂输煤系统排放的颗粒物
C.铅冶炼装置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
D.石化企业工艺加热炉排放的颗粒物
答案:B
解析: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有专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的专项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选项A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和表2中氮氧化物限值;《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对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汽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作出规定,并未对输煤系统排放的烟尘作出规定,因此B适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选项C《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2010表5,熔炼装置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限值。选项D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中工艺加热炉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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