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环境影响评价师职责
发布时间:2019-07-18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
(一)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四)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中,以该单位的名义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时,应为委托人保守商务秘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其主持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技术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不断更新知识,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 编制单位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C. 编制人员应具有自然保护区及生态学等方面专业背景
D.评价范围应包括项目建设和运营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区,以及整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
A 验收监测或调查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B 不得在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C 在验收监测或调查过程中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或者实施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D 在某些情况下, 可以泄露建设项目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E 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验收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A对高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的深地质处置
B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C对中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直接实行近地表处置
D对低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直接实行近地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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