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看:教你如何查询环境评价师考试成绩!

发布时间:2021-08-27


2021年的环境评价师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已经公布,但是有些小伙伴还不知道如何查询,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成绩查询的步骤,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成绩具体查询步骤如下:

1、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的“成绩查询”,进入成绩查询页面,选择考生参加考试的相应地区。

2、输入考生姓名及证件号码,有验证码输入提示的输入对应验证码。点击“查询”

3、最后,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通过考试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会要求提交成绩合格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师开考以来,历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合格标准一般为总分的60%,参考往合格标准如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200分。合格标准线12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满分为150分。合格标准线9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满分为150分。合格标准线90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线72分。考生各科参加达到对应分数线为考试通过。

了解了成绩查询的步骤,我们再来看看备考2022年环境评价师考试的备考心得。

一、全面研读教材

考生往往希望学习和复习的范围越小越好,甚至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辅导老师的考前押题上,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经验表明,要想顺利通过考试,不能放松对教材的全面研读。一般来说,指定教材包含了命题范围和标准答案,你必须按指定教材的内容、观点和要求去回答考试中的所有问题,否则你很难获得高分,还必须善于总结和把握教材的精髓。研读教材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考生应该提前准备。很多考生在学习上喜欢先松后紧,一开始并不在意,到考前又开始突击复习,搞得十分紧张。

二、深刻把握重点

对教材全面研读的同时,考生也要注意抓住重点进行复习。因为不同科目的重点是不一样的,每门课程都有其必考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在每年的试卷上都会出现,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对于重要的知识点,考生一定要深刻把握,能够举一反三,做到以不变应万变。考生在复习中要想提高效率,就必须把握重点。因此,全面研读教材与把握教材重点都很重要。全面研读可以使考生在考场之上稳扎稳打,保持良好应试心态;把握重点则能使考生以较小的投入获取较大的收益。

以上就是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资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环境评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图2}

问题:

  1、分别指出图6-1中废气G1和G6中的特征污染物。

  2、废气G3的处理工艺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3、本项目废水混合后直接送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是否可行?说明理由。

  4、为分析本项目固体废弃物送焚烧炉焚烧的可行性,应调查哪些信息?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废气G1的特征污染物:三氯甲烷、一甲胺

  废气G5的特征污染物:粉尘、乙醇(对粉尘纠结了很久,但看贾老师去年答的有粉尘就写了,不知道是不是又错了)

  2、不合理

  经深冷凝后三氯甲烷的浓度高,不适合用碳纤维吸附处理,碳纤维吸附适用于风量大、浓度低的气体的处理;

  3、不可行

  (1)本项目废水W1的全盐量浓度为125000mg/l,大于厂区污水处理站全盐量进水浓度5000mg/l的要求;

  (2)将本项目混合后进入污水处理站也不符合废水“分质分类”处理的要求,由于项目W1、W2、W3水质相差大,应将W1处理达厂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浓度要求后方能进入,W2、W3可不处理直接进入;

  4、(1)本项目固体废物的种类、成分、数量;

  (2)焚烧炉焚烧的技术指标可行性;

  (3)焚烧炉焚烧尾气净化措施的可行性;

  (4)焚烧炉剩余处理能力的可行性。

下列野生植物中,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的是( ) 。

A 凤眼莲
B 银杏
C 白桦
D 箭竹
答案:B
解析: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列措施中不符合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的是()。

A:加强区域产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B:进一步细化煤化工产业的环保审批要求
C:严格风电设备、多晶硅等新兴产业的上市环保审查
D:确有必要建设的平板玻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当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答案:D
解析: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要求有:①提高环保准入门槛;②加强区域产业规划环评;③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上不得受理和审批扩大产能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在国家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确有必要建设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我部审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新增排放总量的上述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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