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07-12


注意!小伙伴们!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你知道吗?相信结束考试的考生已经在了解考试成绩查询的相关信息了。51题库考试学习网接下来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今年安徽省的成绩查询时间吧!请各位考生一定要了解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从公布的信息来看,我们可以知道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查分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查分时间将于2020年12月开始。安徽的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者51题库考试学习网城乡规划师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下,进入城乡规划师考试查分入口。

下面是有关成绩查询的几点说明,请广大考生注意一下。

成绩单领取说明:

1. 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 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点击下面的链接后查询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

3. 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要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 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成绩显示:

“-1”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

“-2”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成绩有效期/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成绩复查: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看完以上内容,大家对安徽省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其相关注意事项有一定了解了吧?希望考生们在考试时沉着冷静,考试顺利,考取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工程管线按工程管线敷设方式分类的是( )。

A:架空线
B:压力管线
C:地铺管线
D:地埋管线
答案:B
解析:

下列关于住宅无障碍设计做法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A.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B.旋转门一侧应另设供残疾人使用的强力弹簧门
C.轮椅通行的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80米
D.轮椅通行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0米
答案:B
解析: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6条规定,住宅无障碍设计要求包括:①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公共走道、候梯厅、无障碍住房进行无障碍设计。②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建筑入口的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③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m。④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宽度不应小于1.20m。

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警告
B.行政拘留
C.管制
D.罚款
答案:C
解析: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制裁。《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⑥行政拘留。

由于外部性经济效果可以分为( ),所以在城市规划中要分析研究城市中各种经济活动的得失,充分利用外部性正效果,以便求得最佳的整体城市效益。

A.正效果和负效果
B.好效果和坏效果
C.正面因素和负面因素
D.好的因素和坏的因素
答案:A
解析:
外部效果问题就是项目经济的“外涉性”问题,所谓“外涉性”,就是为了自身目标而努力的人和部门,在努力的过程中,或由于努力的结果而使社会得到意外的收益,或给他人或其他部门带来麻烦和损害的现象。部门活动的外部性经济的正效果是城市产生、扩展的最主要动力之一。城市的空间聚集优势表现为各种活动的外部性互补作用。城市中各项活动的外部性经济效果总量在城市地域向中心递增,而在城市外围则逐渐减弱,这种空间上的序列变化体现为城市土地的级差效益。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效益和负外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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