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题型及分值,你们不能不知道

发布时间: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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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计划通知,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为20201017日至1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安排


二、考试题型题量

你们要知道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有《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

1、《城乡规划原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2、《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20个,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4个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都不得分。

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全部题型客观题;单项选择80个,每题一分,选错不得分;多项选择题考查城乡规划管理和法规条文的理解和运用。

4、《城乡规划实务》考试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七个大题分数值一般为10分或15分,主要考查考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规则原理的运用能力,题型有指错型,组织型和分析型。

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该考试的其他内容,具体如下:

一、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证书管理

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申请信息;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编码页和照片页;

3.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在初始业务申请期间缴纳的不少于三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好了,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你们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建议你们去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官网看看!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的是( )

A.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B.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之间衔接的关键层次
C.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D.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答案:C
解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1)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2)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3)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4)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半通行地沟的断面尺寸是依据运行人员能弯腰走路,能进行一般的维修工作的要求定的。一般半通行地沟的净高为()

A.1.2m
B.1.4m
C.1.6m
D.1.8m
答案:B
解析:
半通行地沟的断面尺寸是依据运行人员能弯腰走路,能进行一般的维修工作的要求定的。一般半通行地沟的净高为1. 4m,通道宽为0. 5~0. 7m。由于运行人员工作条件太差,一般很少采用半通行地沟,只是在城市中穿越街道时适当地采用。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

A.使用权
B.所有权
C.租赁权
D.用益物权
E.担保物权
答案:B,D,E
解析:
《物权法》第二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下列不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方法的是()

A:指标量化
B:条文规定
C:总体规划引导
D:规定性与指导性
答案:C
解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手段和方式:(1)指标量化;(2)条文规定;(3)图则标定;(4)城市设计引导;(5)规定性与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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