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内蒙古直考区城乡规划师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在2020年5月26日给发布了一项通知,大家知道是什么吗?就是关于2019年内蒙古直考区城乡规划师书领取的通知,如果你不知道的话就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通知如下:
区直考区各位考生:
201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0年6月1、2、3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好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内容就到这里,如果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遇到问题的话欢迎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只需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C.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
D.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B.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促进建设工程顺利建设
C.节约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
D.维护城镇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与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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