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北京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社会保险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18
北京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不见面”社会保险服务措施,你知道吗?不了解就来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市人力社保局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社保服务措施见成效。疫情防控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经办”“前台接收、后台办理”“容缺受理”,普及“掌上社保”服务,倡导参保单位和个人利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子邮箱和传真等服务功能办理业务。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那些想要了解城乡规划师的小伙伴再介绍一下考试相关内容吧!
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城乡规划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报名办法
注册城市规划师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免试两科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一科的,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好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内容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多多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观测和预测
C.分布和构成
D.流量和流向
B.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抵押和房屋租赁
C.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D.城市规划区內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直接有偿出让
B.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D.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C.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D.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展览馆
E.学校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9-25
- 2021-05-16
- 2018-08-03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20-09-25
- 2019-07-19
- 2020-09-25
- 2019-07-19
- 2019-08-04
- 2019-07-19
- 2019-07-19
- 2021-05-16
- 2019-07-19
- 2021-05-13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8-04
- 2019-07-19
- 2020-10-31
- 2021-05-13
- 2020-09-25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7-19
- 2019-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