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章节练习(2020-12-03)

发布时间:2020-12-03


2020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七章 城市详细规划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城市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包括(  )。 【多选题】

A.以对城市重要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作为规划编制的重点

B.规定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各项控制指标

C.为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以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D.根据城市地下空问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规划范围内各专项地下空间设施的总体规模、平面布局和竖向分层等关系

E.确定规划范围内各专项地下空间设施的总体规模、平面布局和竖向分层等关系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城市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即:以对城市重要规划建设地区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作为规划编制的重点,规定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各项控制指标,为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以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重点掌握城市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2、土地使用控制是指(  )。 【单选题】

A.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做出的规定

B.对建设用地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的规定

C.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的良好环境条件,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出必要的技术规定

D.对建筑群体环境做出的控制与引导,即对由建筑实体围合成的城市空间环境及周边其他环境要求提出的控制引导原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土地使用控制的主要概念。即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的规定。 熟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与要素。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方式中,(  )适用于对规划建设提出具体的定位的控制。 【单选题】

A.指标量化

B.条文规定

C.图则标定

D.城市设计引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方式。图则标定是在规划图纸上通过一系列的控制线和控制点对用地、设施和建设要求进行的定位控制。如用地边界、“五线”(即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湖蓝线、保护紫线、设施黄线)、建筑后退红线、控制点以及控制范围等。这种方法适用于对规划建设提出具体的定位的控制。

4、配套公建是指(  )。 【单选题】

A.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B.居住区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其他建筑,主要是为居民生活配套的服务型建筑,是居住生活的重要的物质基础,涉及居民生活服务质量和方便程度

C.按投资管理的属性可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设施三种

D.根据公共服务设施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以及居民使用频率的特点,通过分级布置能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和维持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一般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的概念。 掌握居住区的组织形式与空间布局形式。

5、使用强度控制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做出的规定,其控制指标一般包括(  )。 【多选题】

A.用地性质

B.容积率

C.人口密度

D.人均占地面积

E.空气质量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使用强度控制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做出的规定。其控制指标一般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密度、绿地率等。 掌握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的规定。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基于工程建设特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舒缓措施包括( )。

A.管理措施
B.替代方案
C.补偿措施
D.环境保护工程措施
E.生产技术改革
答案:A,B,D,E
解析:
基于工程建设特点的舒缓措施主要包括替代方案、生产技术改革、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和加强管理几个方面。其中,在设计期、项目建设期、生产运营期和工程结束期(死亡期)又都有不同的考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乡规划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应该如何进行申诉()

A: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只能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且复议决定为最终申诉
C: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可以选择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对复议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哪项不能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

A.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B.省城城镇体系规划
C.近期建设规划
D.其他上层次法定规划
答案:C
解析: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上层次法定规划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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