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章节练习(2021-11-18)

发布时间:2021-11-18


2021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考试共题,分为。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包括(  )。 【多选题】

A.是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

B.安排具体的建设时序和重要的建设项目

C.保证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有效落实

D.是近期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

E.是对即将开展项目的统筹安排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近期建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分阶段实施安排和行动计划,是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只有通过近期建设规划,才有可能实事求是地安排具体的建设时序和重要的建设项目,保证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有效落实。近期建设规划是近期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土地储备、分年度计划的空间落实、各类近期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建设时序,都必须符合近期建设规划,保证城镇发展和建设的健康有序进行。强调适时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必要性,是十分重要的。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内容包括(  )。 【多选题】

A.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及环境保护途径

B.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C.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D.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E.确定近期居住地安排和布局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1)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2)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3)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4)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 (5)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 (6)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熟悉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独立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成果的是(  )。 【单选题】

A.规划文本

B.目标与策略

C.图纸

D.说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独立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 要使近期建设规划真正能够发挥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功能,必须掌握的几方面内容。

4、下列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意义不属于的是(  )。【单选题】

A.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的需要

B.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需要

C.加强城市监督管理的需要

D.可以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意义。即通过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可以使得城市的开发建设更加科学一些、更加合理一些,在法定规划的指导下来依法开发建设,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可以确保城市有序开发,尽管从长期来看某个城市的布局是合理的,但这个城市的空间开发时序依然十分重要,会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投入产出效益和经济运行效率。 需要掌握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意义具体体现的三个方面: (1)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的需要; (2)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需要; (3)加强城市监督管理的需要。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必须遵循的原则的是(  )。 【单选题】

A.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B.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C.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D.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必须遵循的原则。即: (1)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4)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掌握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识记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内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相对方的当事人构成,主体双方通常是处于服从领导和被领导、命令和服从的不对等地位。由此出发,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见的表示
B:行政主体只履行职权不履行职责,行政相对方只能听从
C: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有双方相互约定,或者自由选择
D:行政主体对违反义务的一方可以运用国家强制力实施制裁或者强制执行
答案:D
解析:
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赋予的、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行政权,其意思表示具有先定力,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能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和义务,从而决定一个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无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对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法义务时,行政主体可以运用行政权予以制裁或强制其履行,行政相对人却没有这种权利。

《城乡规划法》中没有出现的规划类型是( )。

A.近期建设规划
B.分区规划
C.城镇体系规划
D.详细规划
答案:B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①城镇体系规划、②城市规划、③镇规划、④乡规划和⑤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①总体规划和②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②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城镇体系规划包括①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近期建设规划。城乡规划体系(图3-1)的各类规划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定规划。

某市在市区内拟建一个居住小区。规划方案将该小区确定为集中建设多层住宅。小区内规划公共建筑设施比较齐全,交通方便。小区南北分别为城市主次干道,西侧有110kV的高压走廊,东邻居住用地,北边尚有空地。小区总用地2 1 hm2,规划总建筑面积29.4万m2。不意图2中除居住组团外,尚需要布置的小区公共建筑有:小学1所,托幼2所(其中一所8个班,一所6个班)、工业企业办公楼1栋以及小区变电所。



【问题】


请你在小区内留有的6块空地(图)中选择合适地块,布置上述5项设施(用文字叙述某地块布置某项目即可)。



答案:
解析:

布置设施如下:


1号:办公楼。


2号:变电所。


3号:绿化或空地。


4号:8个班托儿所。


5号:6个班托儿所。


6号:小学。


【解析】


本案例主要涉及居住区公建配套问题。高压走廊两侧各15m范围内需要进行防护,不能建设住宅、公建等,因此3号地块仅能做绿化或空地。2个托幼应考虑各自的服务范围,覆盖整个小区。托幼与小学不宜紧邻,住宅与小学之间也应有一定间隔,以避免干扰。小学因为有体育场,用地应能容纳一个南北向设置的标准体育场。工业企业办公楼与居住区功能不同,联系较弱,应放在居住区外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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