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每日一练(2021-07-22)

发布时间:2021-07-22


2021年城乡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考试共题,分为。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配套公建是指(  )。 【单选题】

A.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B.居住区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其他建筑,主要是为居民生活配套的服务型建筑,是居住生活的重要的物质基础,涉及居民生活服务质量和方便程度

C.按投资管理的属性可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设施三种

D.根据公共服务设施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以及居民使用频率的特点,通过分级布置能更好地满足居民需求和维持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一般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的概念。 掌握居住区的组织形式与空间布局形式。

2、下列关于我国城乡建制的设置特点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单选题】

A.镇是属于城市聚落,有其自身的镇区

B.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以“镇”为中心

C.镇也含有其所辖的其他集镇和农村区域,同样具有“城带乡”的二重性

D.镇具有更强的聚集作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我国城乡建制的设置特点。在我国,广义的市是指其行政辖区,既包括主城区,还包括主城区之外的城镇和农村地区(郊区),规划上一般称市域。镇是属于城市聚落,有其自身的镇区,同时,镇也含有其所辖的其他集镇和农村区域,同样具有“城带乡”的二重性,规划上一般称镇域。镇与市的二重性有着本质区别,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以“城”为中心,具有更强的聚集作用,其所辖的城镇和乡村的从属地位比较明显;而镇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以“乡村”为服务对象,其聚集功能的产生,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其所辖乡村和集镇体现相对更多的自主性。

3、下列对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的构成,概括错误的是(  )。 【单选题】

A.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

B.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C.城乡规划的经济措施

D.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的构成。具体包括: (1)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 (2)城乡规划的规划管理; (3)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重点掌握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体系的构成。

4、城市规划行政体系通常是由(  )所决定的,但也与国家法律的授权直接相关。 【多选题】

A.行政管理权限的分配

B.国家的政府行政体系

C.行政组织的架构

D.行政运作框架

E.行政过程的整体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的是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城市规划行政体系是指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权限的分配、行政组织的架构以及行政过程的整体。城市规划行政体系通常是由国家的政府行政体系和行政运作框架所决定的,但也与国家法律的授权直接相关。

5、城市生活的核心是(  )。 【单选题】

A.市场厅

B.露天剧院

C.广场

D.市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这些城市中,广场是市民集聚的空间,围绕着广场建设有一系列的公共建筑,成为城市生活的核心。了解古典时期的社会与城市。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图为某市市区总体规划示意图,该市位于我国中部丘陵地区,为人口规模约7 0万的大城市。某河流将该市分为南北两个组团,其中南组团为城市中心区,北组团为城市新区,重点是教育科研产业。河流两岸有大片滨河绿地,河流中有一小岛(D处),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问题】


试评析道路网结构的不合理之处。



答案:
解析:

(1)城市路网结构不清晰,北部组团城市干道路网密度过大。


(2)D桥选址不合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建议另行选址。


(3)南北组团桥梁布置不合理,东西部分布不均,支路跨河桥梁B可取消。


(4)北组团沿河安排的东西向快速路影响城市南北联系,且对滨河景观带的环境造成破坏。建议在城市外围另行选线建设。


(5)路网安排没有考虑与滨河绿地关系,应沿滨河绿地增设支路和步行道路系统,方便市民充分利用良好的环境与景观。


【解析】


对外联系性道路上,过境公路不宜穿越城市内部,不宜沿主要景观河道走线,应改线。城市内部道路上,考虑不同等级道路间距、密度、路网结构。有河流分隔城市用地情况下,考虑过河道路桥梁的位置、分布、数量,避免河两岸联系不便及交通拥堵。


河心岛为省级风景保护区,不应设桥梁穿越。沿河设绿地,考虑滨河景观道路设计。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关于建设用地许可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建设用地属于划拨方式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B.建设用地属于出让方式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C.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修改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D.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答案:B
解析:
B项,《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项,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C项,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D项,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依据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 )。

A.核心区
B.中心区
C.缓冲区
D.实验区
E.周围区
答案:A,C,D
解析: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验、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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