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备考上班族如何冲刺复习?

发布时间:2022-05-12


你知道城乡规划师备考上班族如何冲刺复习吗?不知道的话没关系,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将会告诉你答案,赶紧来看看!

一、合理利用工作时间

在职考生的城乡规划师备考时间相对较少,但是可以将复习时间拉长,把能利用的时间都利用起来,做出简单有效的复习计划,根据每个阶段,有目的地复习,一定要严格执行。每天也要合理利用时间,早晨可以提前半个小时起床看教材,晚上半个小时在路上在脑中过一遍,重复一下一整天的复习内容,或者安排第二天的计划和重点完成的内容。

二、多方面准备

如果家离单位远,可以在单位附近租房,尽量减少路上时间,这样不仅有利于增加看书时间,还能减少体力,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和学习。很多在职考生在选择城乡规划师备考环境的时候,都认为在学校、图书馆附近租房比较好,可以方便上自习,在家里要做家务,和家人聊天,时间不知不觉地就会过去。复习环境是影响复习效率和心情的重要因素。

三、效率优先

提高效率的前提是休息好,城乡规划师备考的好与坏不在于复习用了多久,而在于在一定时间内获得多少知识。备考的时候时间不合理利用也会得不偿失的,所以备考最重要的是效率,复习的时候一定要专注,白天的工作都按时完成,下班之后选择一个安静的环境,关闭手机,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有效复习。

拓展;

免考条件及免考科目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随着国家要求的提高、社会需求上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肯定是越来越受需要的,所以小伙伴们尽早拿到城乡规划师证书对我们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如果看完这篇文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的考试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土地的经济特性的有( )。

A: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
B:土地用途的多样性
C:土地用途变更的简易性
D:土地增值性
答案:C
解析:
土地用途变更的简易性,不属于土地的经济特性。
土地的经济特性,是人们在使用土地时引起的经济关系,它们主要表现为:
(1)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
首先,供给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土地面积是有限的;其次,特定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面积也是有限的,往往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对各类用地的需求,从而出现了土地占有的垄断性这一社会问题和地租、地价等经济问题。
(2)土地用途的多样性
土地具有多种用途,既可作工业用地,又可作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
(3)土地用途变更的困难性
土地使用不同用途之间的变换,有时比较容易,但大多数情况下是困难的。
(4)土地增值性
一般商品的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是不断地折旧直至报废,土地这个特殊商品则不然,在土地上追加投资的效益具有持续性,而且随着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的投资具有显著的增值性。
(5)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
尽管土地具有增值性的特点,但由于"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存在,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对土地的投入超过一定限度,就会产生报酬递减的后果。

城市经济基础理论认为:如果一个城市的基本经济部类不仅是增长型的而且是多样化的,那么这个城市的发展前景将( )。

A.较弱
B.一般
C.较好
D.强劲
答案:D
解析:
考察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基本经济部类是为了满足来自城市外部的产品和服务需求为主的经济活动。

不属于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的活动是( )。

A.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B.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C.依法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D.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答案:C
解析: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①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②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④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镇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为9大类,30小类。其中大类为( )等。

A.居住用地(R)
B.生产设施用地(M)
C.仓储用地(W)
D.工程设施用地(U)
E.绿地(C1)
答案:A,B,C,D
解析: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第4.1.1规定,镇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工程设施用地、绿地、水域和其他用地9大类、30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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